|
|
|
|
| |
根據中國政府網6日刊載的《國務院中西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的指導意見》,中國中西部地區在承接東部沿海地區和海外的産業轉移項目時要堅持市場導向,減少行政干預;立足比較優勢,合理確定産業承接發展重點,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堅持節能環保等原則。 《國務院中西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共分8個部分,30條,約6000字,包括“總體要求”、“因地制宜承接發展優勢特色産業”、“促進承接産業集中布局”、“改善承接産業轉移環境”、“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完善承接産業轉移體制機制”、“強化人力資源支撐和就業保障”、“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等。 《指導意見》指出,産業轉移是優化生産力空間布局、形成合理産業分工體系的有效途徑,是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當前,國際國內産業分工深刻調整,中國東部沿海地區産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豐富、要素成本低、市場潛力大的優勢,積極承接國內外産業轉移,不僅有利於加速中西部地區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而且有利於推動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轉型升級,在全國範圍內優化産業分工格局。 根據《指導意見》,中西部地區要緊緊抓住國際國內産業分工調整的重大機遇,以市場為導向,以自願合作為前提,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着力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産業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務水平;着力在承接中發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産業優化升級;着力加強環境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着力引導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産業和人口集聚,加快城鎮化步伐。 《指導意見》提出,中西部地區要依託本地區産業基礎和勞動力、資源等優勢,推動重點産業承接發展,包括勞動密集型産業、能源礦産開發和加工業、農産品加工業、裝備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技術産業、加工貿易。
|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