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閒置房該不該徵收房産稅
    2010-06-11    作者:肖華    來源:中國網

    北京審議通過了“關於編制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在一定時期內應堅持一個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限制外地個人僅僅為了投資而在北京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對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6月10日 《京華時報》)

    當前的房價為什麼居高不下,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存在着過多的炒房行為。一些人賣房不是為了居住,而是在為了在炒房行為中獲取利益。為了制止房價過快的上漲,很多地方正在考慮對多套房進行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其實閒置房比多套房更可恨。很多人買多套住房是為了居住,在很多時候房地産資源沒有浪費。可是閒置房産就不同了,有的房子多年閒置着。這就造成了一方面很多人沒有房子住,另一方面卻有大量的房子閒置着。
    土地是有限的資源,而房子離不開土地供應,讓大量的房子限制着,必然會造成很多資源浪費。因此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完全是合理的。目前,我國很多地方雖然建設了大量的房子,但是還是供不應求,如果再不制止閒置房産,恐怕這樣的供不應求會加劇,造成房價更加不理性。
    現在北京提議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好主意。不過為了把這項稅收收好,真正起到打擊炒房行為。筆者認為還要做到三點:
    一是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的範圍不能僅僅局限在購房人身上,對房地産開發商同樣適用。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房子建成後就是不銷售,目的就是故意造成房源緊缺的形勢,從而抬高房價。對這樣的閒置房要徵稅,用經濟的杠桿使開發商不能捂盤。
    二是要規定閒置的時間。對閒置房徵收稅收,首先要明確什麼是閒置的時間,如果這個問題不清楚,恐怕這項政策即使實施也難以操作。另外,對閒置時間不同的要體現差別性。也就是説同樣的房子閒置一年和閒置三年應該是不同的。在這方面我們不妨採取累加的方式徵稅。如閒置一年徵稅多少,閒置兩年徵稅多少,總之,閒置的時間越多,徵稅越多。
    三是徵稅多少要合理。如果徵稅太少,根本無法和炒房帶來的利潤相比,那麼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就不會起到作用。同時,對那些豪華型的閒置住房和一般性的限制住房在徵稅多少上也要有區別。從而使那些開發商和炒作豪華型住房的人面臨着更大的風險。通過增加風險來減少市場上豪華型住房建設,從而讓有限的土地資源更多的用在中小型住房建設上。
    當然,對閒置房産徵收房産稅或物業稅不是為了增收,而是為了促使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這也是對閒置房産徵稅的目的。因此在這方面稅收的設計上,都應該圍繞這個,只有這樣,&&新的稅收才會讓人滿意。

  相關稿件
對閒置房該不該徵收房産稅 2010-06-11
歐洲多個國家:向閒置房“開戰” 2008-07-21
我們應借鑒歐美經驗向閒置房開戰 2008-07-17
浙江省將對閒置房地産用地徵繳增值地價 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