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行政處罰的立案時限是多久?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依據監督檢查職權或者通過投訴、舉報、其他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途徑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執法人員應當自發現線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並決定是否立案;特殊情況下,經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以延長十五個工作日。
醫保行政處罰該立案而未及時立案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行政機關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不及時立案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來源: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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