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科技開放創新若干規定》

2022-02-10 08:12   來源: 新華網


新聞發布會現場。新華網發

    2022年2月9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聯合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科技開放創新若干規定》。據悉,該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全文共20條,從強化科技開放創新的條件保障、加強科技開放創新的主體建設、突出打造“陸海空”科技創新高地、打造科技開放合作高地和建設科技體制改革試驗田5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海南省科學技術廳二級巡視員王賢&&,該規定將促進創新要素集聚和釋放活力,推動更高質量的科技創新發展,引領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新征程。

    在“強化科技開放創新的條件保障”方面,王賢介紹,海南將完善科技創新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投入機制,加大科技開放創新財政投入,通過資助、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有效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科技開放創新;推動科技創新基金體系建設,創新科技金融産品,為科技企業提供融資便利,推動金融科技實體發展;鼓勵以出讓、出租等方式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重大科技項目。

    在“加強科技開放創新的主體建設”方面,將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領軍企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通過資助、獎勵、補助、固定資産加速折舊、股權激勵等多種政策措施激勵企業科技創新;鼓勵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在科技計劃項目承擔、科研設備進口採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實行報備員額制的新型研發機構賦予充分自主權;鼓勵設立科技服務機構和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

    王賢&&,海南省南繁種業、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領域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規定明確海南省和相關市縣政府、園區應當推動打造南繁種業、深海科技、航天科技創新高地,集聚國內外科技創新資源,高起點推動海南科技創新發展,突出打造“陸海空”科技創新高地。

    規定還從鼓勵重點園區設立國際離岸創新創業試驗區,鼓勵境外科技人才創新創業,鼓勵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加強合作研究,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鼓勵舉辦國際性學術會議、科技創新展會、創新創業大賽,完善國際人才管理服務體制機制,鼓勵國內創新主體在重點園區設立科研機構、研發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等方面,詳細解讀,擬將海南打造成為科技開放合作高地。(鄭巧梵)

 

[責任編輯: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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