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下調 單人單檢最高40元

2021-12-08 08:25   來源: 新華網

  12月7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通知,12月9日起,海南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所需的體外診斷試劑盒屬於自行採購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含試劑)”單人單檢最高指導價調整為40元/人次。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所需的體外診斷試劑盒屬於自行採購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含試劑)”單人單檢最高指導價調整為40元/人次。屬於政府調撥的,醫療機構不得向受檢測人員收取體外診斷試劑盒費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不含試劑)”單人單檢最高指導價調整為28元/人次。10人混檢和5人混檢價格統一調整為10元/人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將結合試劑價格等成本變動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屬於“應檢盡檢”的,按規定採用多人混檢;屬於“願檢盡檢”且檢查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並計費;各有關單位在開展混檢工作時無需再向省衞生健康委提交申請,可直接採樣檢測。

  按要求對入境人員、密切接觸、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落實單人單檢。

  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公立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委託第三方提供核酸檢測服務的,收費標準按本通知執行。

  醫療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應設置專門窗口、開闢獨立區域,優化內部管理流程,採用電子化或免費紙質報告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不得要求群眾掛號,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醫事服務費,不得以混檢套收單檢費用;要及時做好信息維護和價格公示,嚴禁違規收費。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大監管,將“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等情況列入常態化檢查事項。衞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吉秋平)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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