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省三江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一級高級警長
賀愛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2月20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紀委監委獲悉,日前,海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萬寧市監察委員會對海南省三江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一級高級警長賀愛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賀愛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個人應當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賀愛國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財,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司法廳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賀愛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萬寧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記者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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