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份以來,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衞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哈爾濱海關、省稅務局、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等11部門在全省集中組織開展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持續加大對醫療美容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截至2023年6月底,共查處各類案件113件,收繳罰沒款121.40萬元,進一步規範了全省醫療美容行業。
現選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具體如下——
1.方正縣浩鯤美容會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醫療美容活動案
方正縣衞生監督執法人員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重瞼手術(割雙眼皮)等醫療美容服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2022年12月23日方正縣衞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00.00元,沒收藥品器械,並處以罰款50000.00的行政處罰。
2.齊齊哈爾瑪麗亞婦産醫院發布違法醫療美容廣告案
根據群眾舉報信息,齊齊哈爾市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當事人在一些網站上,發布含有“膨體隆鼻、韓氏包皮術”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等內容醫療美容廣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2022年8月15日,齊齊哈爾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以罰款1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3.王某華非法進行醫療美容案
根據群眾舉報信息,經牡丹江市衞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執法局調查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牡丹江市海通大廈組織舉辦的産品推介會上,聘請哈爾濱無《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人員蔡某偉進行隆鼻操作,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活動。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2022年11月5日牡丹江市衞生健康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以罰款10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4.梁某麗非法進行醫療美容活動案
根據群眾舉報信息,經牡丹江市衞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執法局調查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景福公館小區3棟1單元1212室進行醫療美容診療活動。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2023年5月10日牡丹江市衞生健康委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420.00元,沒收藥品器械,並處以罰款8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5.張某麗非法進行醫療美容活動案
根據群眾舉報信息,經大慶市讓胡路區衞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調查發現,張某麗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在芊芊美甲店擅自開展注射玻尿酸針劑等非法醫療美容行醫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相關規定,2023年4月10日,大慶市讓胡路區衞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900.00元,沒收藥品器械,並處以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6.肇州縣至臻醫療美容門診部使用超過使用期限醫療器械案
肇州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一次性醫用手術衣、一次性無菌旋塞、醫用聚乙烯醇海綿等醫療器械,從不具備資質企業購進醫療器械、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的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2022年10月8日,肇州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超過使用期限醫療器械,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7.程某非法進行醫療美容活動案
根據群眾舉報信息,經雞西市雞冠區衞生健康局調查發現,程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雞冠區萬達公寓1706室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現場查獲水光針、玻尿酸等醫療器械和藥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相關規定,2022年10月19日,雞西市雞冠區衞生健康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00.00元,沒收藥品器械,並處以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8.雞西市雞冠區伊莎曼莉美容院使用超過使用期限醫療器械案
雞西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為顧客作醫療美容過程中使用超過使用期限醫療器械摩嬌大S乳房護理型套盒。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2022年8月22日,雞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超過使用期限醫療器械,並處以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9.周某彤非法從事醫療美容活動案
海倫市衞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當事人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擅自在海倫市隆鑫園2棟東18門進行非法醫療美容行醫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相關規定,2022年9月27日,海倫市衞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000.00元,並處以罰款20000.00元的行政處罰。(劉瑞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