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産、資源)集中整治工作啟動以來,齊齊哈爾市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市縣兩級持續創新推進路徑,以“清治管”為主線,構建“清底數、治亂象、管質效”閉環工作模式,通過精準發力、系統推進,全面提升整治工作質效,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範化建設邁上新&階。
一、聚焦重點“清”底數,精準摸排夯基礎。以“三大雙百”行動為抓手,全面縱深推進“三資”集中整治,聚焦集體資金、資産、資源核心底數摸排,堅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實現“顆粒歸倉”。
(一)智慧核驗定權屬,資源底數清晰可溯。採用“人工+技術”融合的“三步走”工作法,精準核實集體資源核心信息。第一步,委託第三方機構或由農業農村部門與自然資源部門聯動,依託國土“三調”數據、土地確權圖、村集體行政區域圖開展“底圖套合”,精準界定資源性質、邊界、權屬、類型及位置、面積等基礎信息;第二步,村級清查小組按圖索驥,對所有資源開展全覆蓋現場踏查核實,重點核查新增資源及無權屬人地塊,核查結果及時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第三步,運用“資源核對加減法”,對國有土地依規做“減法”,對村集體農戶承包地、機動地等新增資源精準做“加法”,確定各類資源面積後,統一賦碼、上圖入庫,實現資源管理數字化。目前,全市已清查資源地塊300余萬個,涉及面積3000多萬畝。
(二)對照篩查核合同,規範履約防範風險。依託村集體資源“大起底”成果,運用“資源合同比對法”,將備案資源流轉合同與實際資源逐一核對,重點排查有地無賬、有賬無合同、合同要素不全等突出問題。創新推行“六對照六篩查”工作法:對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議記錄,篩查民主決策程序不到位問題;對照《黑龍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條例》,篩查合同承包期限超標問題;對照市場價格基準,篩查低價發包、顯失公平問題;對照《黑龍江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篩查權責約定不清、違約責任不明問題;對照實際經營狀況及資源現狀,篩查合同未履約或履約不到位問題;對照農村産權交易平台交易流程,篩查程序違規、合同無效問題。所有問題均納入資源清查&賬,資源地塊四至坐標、承包期限、發包價格等信息全部錄入全國農村資産監管平台合同模塊,實現履約預警提醒,保障流轉經營合規有序。目前,全市已清理不規範合同3000多個,涉及金額達億元。
(三)分類施策化債款,債權債務清收有序。一方面,依法依規“清”債務。對村級債務開展“地毯式”核查,嚴格執行“三剔除一剝離”機制(剔除不合理欠款、違規計息債務及債權人失聯債務,剝離專項應付款),分類清理無效債務、核減不合理債務;另一方面,創新方式“抵”債款。厘清合法債權債務關係,採取“權債相抵兌轉、新增資源抵頂、三角債磨賬”三種化債模式,高效化解存量債務。目前,全市已償還債務5.2億元,核銷債務3.2億元。
二、科技賦能“治”亂象,數智監管提質增效。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量大面廣、情況複雜等特點,齊齊哈爾市創新引入數智化監管手段,以“三個一”建設(一體系、一雲端、一平台)為支撐,推動監管方式從“人工管控”向“科技賦能”轉變,實現資金支付規範便捷、資源發包公開有序、票據使用合規高效,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預,確保監管公平公正透明。
(一)線上授權支付,資金管理閉環可控。為破解村級資金使用不規範、審批程序不到位、事前監管缺失等問題,全市9個縣(市)區創新村級集體資金管理機制,推行鄉村兩級線上授權審核支付模式,實現集體資金管理從“線下運營”向“線上管控”、“人工操作”向“科技賦能”、“事後監督”向“事前監管”的“三個轉變”。該模式有效避免了線下現金交易帶來的虛報冒領風險,同時節省村級人力、時間及經費成本,便利鄉級農經部門精準審核。僅依安縣每年就為村集體節約經費支出200余萬元。
(二)公章雲端管理,用章規範全程留痕。為規範村級公章使用,防範私刻私用、濫用公章等風險,該市探索公章“雲”管理模式,開發啟用集電子合同簽約、合同及證據託管、證據保全、下載出證等功能於一體的公章“雲”管理系統,所有流程及文件材料全程雲端存儲,實現“無實體章可蓋、異地遠程審核、登記全程無紙化、經濟事項民主剛性審批”等六大關鍵突破,大幅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範化管理水平。
(三)平台聯動監管,交易票據合規高效。依託國家農村集體資産監督平台,細化用工支出明細,合理設置總額警戒線,實行每月動態監測、預警回溯回查機制,創新推行“工票+預警”監管模式。借助平台大數據分析“工票”與“自製憑證”使用情況,按額度分級設定預警區間,由縣鄉農經部門分級開展跟蹤核查,重點核實經濟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堅決移交紀委監委或司法部門處理,徹底遏制“白條”入賬等亂象。僅富裕縣就通過整治不規範票據使用,為村集體減少開支9余萬元。依託省級産權交易平台,推動農村産權全部實現線上交易,全市累計受理業務23.66萬條,成交金額33.10億元,溢價率達12.99%,實現資源價值最大化。
三、創新舉措“管”長效,制度保障築牢防線。聚焦整治工作短板弱項,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持續健全規章制度,紮實做好問題整治“後半篇文章”,構建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紮緊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制度籠子。
(一)壓實四級責任,構建閉環落實體系。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第一責任人制度,以制度建設為核心,層層壓實市縣兩級統管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鄉鎮主管責任、村級自管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閉環,確保整治工作落地見效。
(二)完善公開機制,保障群眾監督權利。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督賦能,由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紀委監委共同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公開機制,明確公開內容、範圍、方式和時限,進一步提升規範化管理水平。創新推出“陽光三務”微信小程序,將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從“墻上”移到“線上”,實現清權、亮權、控權、督權全流程透明,切實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農民群眾滿意度和認同感。同時,穩步推廣集體資産監管系統財務公開功能,採取“成熟一個、推廣一個”的方式,逐步實現全覆蓋。
(三)強化成果運用,倒逼工作提質增效。為推動整治成效與幹部考核使用深度融合,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結果運用辦法,建立“三項機制”:一是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推送日常工作、督導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巡視巡察中發現的“三資”領域突出問題;二是共同會商機制,對問題性質、情節輕重進行聯合研判,明確責任主體,形成結論性意見;三是結果運用機制,將“三資”管理和集中整治成效作為幹部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壓緊壓實各級領導幹部工作責任,確保“三資”管理工作常態長效、提質增效。(記者高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