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  河北的社會保障事業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和社會服務等方面。自1984年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以來,逐步推行了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在養老保險方面,積極推行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辦法,使之社會化,河北省於1996年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02年底,全省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達401.7萬人,國有企業基本實現全覆蓋。退休人員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由社會服務機構發放,如:銀行、郵局等。醫療保險制度方面,推行統帳結合醫療改革試點和大病醫療費用統籌,1999年5月,河北省&&了《總體規劃》,11個省轄市的《實施方案》都已完成並陸續組織實施。全省醫療保險覆蓋人數達350萬人。
 
  截至2002年底,全省有488.6萬名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全年共為14.5萬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2.55億元。27.9%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沒有實現再就業的下崗職工全部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2002年,全省共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6.89億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實現了按時足額發放。
  社會福利事業穩步發展。河北省現有各類社會福利院床位達5.8萬張,收養各類人員4萬人,城鎮建立社區服務設施達1.01萬個,社區服務中心49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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