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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改革運動 ---

土地改革運動
  抗日戰爭勝利後,黨中央為適應廣大農民的土地要求,消滅封建土地所有制,實現“耕者有其田”,於1946年5月4日發出了《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要求各級黨委以最大的決心和努力,放手發動群眾,消滅封建剝削,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並在指示中規定了解決土地問題的各項原則。“五四”批示下達後,晉察冀、晉冀魯豫中央局於1946年7月分別發出關於執行“五四”指示的決定。各區黨委都召開了區黨委擴大會議,貫徹執行這一批示。在察哈爾地區,於同年6月開始,在進行試點、取得經驗之後,8月即全面鋪開。冀晉老解放區和冀南新解放區,由於軍事情況的變化,於11月開始土改。冀中區於同年8月開始。冀東區由於戰爭影響較大,只在部分縣區進行。
  到1946年冬,河北各解放區凡是環境許可的地方,土改運動都開展起來了。1947年2月,晉察冀中央局召開土改工作匯報會議,對“五四”指示以來的土改運動進行了認真總結,在肯定成績的同進找出了不足之處,提出了進行復查的任務。會後,冀中、冀晉、冀東、察哈爾等地開始了土改復查。為了更深入地發動農民群眾,徹底實現土地改革,以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了全國土地會議。這次會議總結了“五四”以來土地改革的經驗,並在9月13日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公布實行。全國土地會議後,在11月至12月間河北省各區黨委都相繼召開了土地會議,傳達、貫徹了全國土地會議和《中國土地法大綱》的精神,檢查、總結了執行“五四指示”中的成績、經驗和缺點,並根據本區的具體情況規定了土改的步驟、方法以及各項具體政策。同時,又抽掉大批幹部組成整黨土改工作隊,同黨中央派來的工作團一起深入農村,領導土改運動。工作隊進村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動員,深入群眾,了解情況 ,一面開展整黨,整頓黨的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的基層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一面組織貧農團和新農會,沒收地主的土地,向地主階級進行鬥爭。
  自整黨土改工作隊進村後,經過幾個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提高了廣大黨員的階級覺悟,建立了一批為群眾擁護的新的黨支部,廣大農民群眾踴躍加入了自己的貧農團和新農會,打垮了地主惡霸在鄉村中的威風和權勢。
  但是,也犯有不同程度的“左”的錯誤,有的地方把黨支部一腳踢開,有的打死人過多,有的將地主掃地出門,不給生活出路等。黨中央及時糾正了這些偏向,並於1948年2月,發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在老區半老區進行土地改革工作與整黨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土地已經平分的地區,用抽補方法調劑土地及一部分生産資料。對土地改革尚不徹底和很不徹底的地區,如何進行調劑和平分都做了明確指示。同時,黨中央又發出了怎樣分析農村階級的兩個文件,之後,河北省各解放區根據中央指示精神,針對本區土改較為徹底、尚不徹底、很不徹底等三種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了工作。最後,確定地權,頒發了土地證。
  到1948年夏,河北各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取得偉大勝利。冀中區和北嶽區除邊沿村外,在能進行土改的150,066個行政村,1,068萬人口的區域中,已有90%以上的地區達到了土地大體平分;原熱河有80%的地區農民共分得土地240萬畝;冀南、冀東、渤海地區,經過土地改革運動,貧雇農均獲得了大量土地財産。土地改革運動使廣大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大大解放了生産力,使廣大農村出現了欣欣向榮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