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實現公路超限非現場證據信息協同管理
三地推進貨車超限治理齊抓共管
從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獲悉,11月28日至29日,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天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以下簡稱“兩隊一局”)在北京市聯合召開京津冀三省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協作聯席會議,簽訂了《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現場證據信息移送互認協議》。
按照協議,三地將建立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現場證據信息移送互認工作機制,形成京津冀區域貨車超限治理齊抓共管局面,實現公路超限非現場證據信息的協同管理,為更大範圍和領域開展執法協作提供經驗借鑒。
該協議針對的是案發地交通執法部門發出違法告知單90日以後,當事人未到案發地接受處理,疑似檢測數據經法制審核,需移交車籍所在地交通執法部門協同辦理的涉嫌公路超限非現場案件。“兩隊一局”每月10日前移送本省市需要協同執法的非現場證據信息。
超限車輛檢測數據信息包含檢測地點、車牌號、檢測時間、車速、車軸數量、總重、車輛限重等信息。
“兩隊一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分派至車籍地交通執法部門開展後續處理工作。
車籍地交通執法部門接到移送數據後,應立刻建立移送數據處理&賬並告知當事人到數據移送地接受處理。當事人認可證據事實,自願在車籍地接受處理的,車籍地交通執法部門應及時啟動案件調查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按程序反饋。因當事人不認可移送數據、無法&&車主、車輛已過戶等原因,車籍地交通執法部門接到移送數據90日後仍無法立案的,應按程序反饋數據移送地,由數據移送地開展後續工作。
“我們將與北京、天津推進執法政策、執法標準協同統一,推進三地執法工作向縱深發展。同時,借鑒北京、天津先進做法,切實提升京津冀區域整體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全國區域執法協作的先行示範區。”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局長鄭佔生&&。(記者曹智 通訊員葛凱華、高志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