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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策為受災企業減輕負擔

2023-11-23 09:31:55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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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汛情影響企業 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河北省&&政策為受災企業減輕負擔

  今年受颱風“杜蘇芮”影響,我省部分地區企業受汛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為減輕受災企業負擔,幫助企業盡快恢復正常生産秩序,近日,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對受汛情影響企業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2023年受汛情影響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記者了解到,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堅持自願原則,企業(單位)可選擇申請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中1至3項保險費,緩繳期限企業(單位)自主確定。已繳納8月至11月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的,可申請從2024 年1月向後順延緩繳相應險種繳納月數。未繳納8月至11月社會保險費的,可在11月、12月份對8月至11月份應繳社會保險費提出緩繳申請。

  據悉,涿州等16個重點受災縣(市、區)域內企業(單位),可通過人社公共服務平台單位網報系統向參保地(省、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申請,系統自動審核。也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線下申請,窗口受理後系統自動審核。省內其他地區受汛情影響企業(單位),可向省養老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緩繳申請,提交受災情況相關材料,經核實批准後辦理緩繳。企業(單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可分次繳納,也可一次繳納,最遲應在2024年12月底徵期內全部繳納到位。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不得因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影響職工個人權益。(記者 趙曉華)

[作者: 趙曉華  責任編輯: 袁麗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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