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考的農村獨生子女加分資格申請開始
10月7日,記者從市教育考試院獲悉,農村獨生子女考生辦理2024年高考加分資格申請開始。
根據我省相關文件規定,自2018年起,申請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須於每年國慶節後10個工作日內,在校考生到就讀學校(社會考生到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寫《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一式三份),並在照片處加蓋學校(或招辦)公章。同時攜帶父母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其它相關證件材料報鄉級和縣級審核。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考生的資格審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級衞生健康部門負責,考生可諮詢當地衞生健康部門。
考生須於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前(具體日期以我省2024年高考報名要求為準)將通過縣、鄉兩級審核蓋章的《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交報名點,並在網上報名時進行申請。不按規定參加審核並提交《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審定表》的,不在網上報名時申請的,不能享受當年高考農村獨生子女加分。
具有河北戶籍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範圍只適用於我省高校在省內招生,可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16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考生參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見習記者 宋子婷 記者 趙 藝)
[作者: 趙 藝 責任編輯:
袁麗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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