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1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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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非學科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試行標準

2022年05月17日 10:30:26來源: 河北日報

  我省公布非學科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試行標準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藝術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

  日前,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印發《河北省非學科(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對非學科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條件、機構設置、場地設施、從業人員、培訓項目內容及材料等方面進一步規范。要求培訓機構從業人員不得為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藝術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相關規定,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外文名稱需要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不得使用“國際”“世界”“全球”“中華”“中國”“全國”“中央”等字樣,不得帶有中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政黨、社團組織、軍隊編號的名稱,不得使用大學、學院、中學、小學、幼兒園等字樣。

  培訓機構的場所,施行“一點一證”,一個固定且獨立使用的場所或培訓點只能申辦設立一個培訓機構,且不能與學科類培訓機構共同使用。未經審批機關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培訓地址、增設分支機構或培訓點。

  培訓機構從業人員不得為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教研人員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具有1年及以上從教或教育實習經歷,並滿足相關條件。

  培訓項目內容及材料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藝術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所有培訓材料應當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得少于相應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後3年。此外,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開始時間不得早于8:30,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記者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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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珊  責任編輯: 袁麗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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