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資源配置 滿足市民需求
市區公共租賃住房換房開始申請
記者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獲悉,為進一步優化公共租賃住房資源配置,今年市區第一次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家庭換房將於3月13日至3月20日進行申請。
“換房遵循自主自願、自行協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説,此舉體現了以人為本原則,將滿足部分已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單位變動、子女就學等原因,要求換房的迫切需求,實現公租房小區管理的人性化和規範化。
符合以下條件的保障家庭,可以申請換房: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並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家庭人口和目標房源面積相匹配,即1—2人戶家庭,目標房源面積60平方米以下,3人戶家庭,目標房源面積80平方米以下,4人戶及以上家庭,目標房源面積不受限制;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小區的,也可以互換。
按照程序,確定換房對象。換房家庭自行登錄石家莊住建局網站換房&&發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後,相互確認;換房家庭相互確認後,於3月20日17時之前,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申請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填寫《公共租賃住房換房申請表》;換房家庭在規定時間持《公共租賃住房換房通知書》到公租房小區辦理入住手續;換房家庭的租金繳納及有關費用的收取時間及標準,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執行。
該負責人提醒,取得《公共租賃住房換房通知書》的換房家庭,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換房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的,視同放棄。換房成功或由於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的家庭,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換房。公租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的。(記者 宋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