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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有關政策調整

2023-06-06 15:36:20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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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市公共租賃住房有關政策調整

  低保家庭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補助

  為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實現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並舉,統籌兼顧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日前,石家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公共租賃住房有關政策進行了相關調整。

  涉及低收入、外來、新就業人員

  對于城鎮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申請人須具有石家莊市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戶籍滿3年,經民政部門核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含合同備案房産)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參照相關規定申請。單身申請人(含離異、喪偶)須滿35周歲。

  在石家莊市新就業職工,持有全日制大中專及以上院校畢業證書或持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屬于國家統招、脫産),畢業年限未滿5年。正常繳納養老保險,取得資格後仍需正常繳納。單身申請人須滿18周歲。人才綠卡持有人,若按新就業職工家庭類型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畢業年限未滿5年”限制。

  外來務工人員有石家莊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家庭上年度每人平均收入額低于市區城鎮居民上年度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當月前12個月內連續6個月在石市繳納養老保險,取得資格後仍需正常繳納。單身申請人須滿18周歲。

  被記入誠信檔案的限制申請

  限制申請的情況有:離婚未滿2年的;申請家庭在石家莊市購買商業用房、寫字樓或其他投資性房産的;在石家莊市城中村(城中村改造的社區)男性原村民家庭及享受本村(社區)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家庭不得申請。

  被記入誠信檔案,在限制申請期間的;配租成功家庭放棄入住或退房未滿2年的,不得申請實物配租;申請家庭成員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人員的,不得申請實物配租。

  享有每月每平方米10元補助

  今後,石家莊市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范圍內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為清空騰退的房源,並優先滿足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租金補貼標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保障面積之內100%補貼,保障面積之外給予80%補貼;城鎮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積之內給予90%補貼,保障面積之外給予30%補貼;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租住面積給予30%補貼,租住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超過部分不予補貼。

  對于已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需要騰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含購買期房家庭),從資格取消第二個月起,給予其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繳納租金;過渡期滿後,仍未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在過渡期租金基礎上上調20%;以後每滿6個月,租金在前6個月租金的基礎上上調10%,直至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房管理部門與取消保障資格的家庭每半年簽訂一次租賃合同,重新約定租金價格。

  從2023年開始,對具備公租房保障資格且未享受實物配租的家庭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2023年之後取得資格的家庭,于資格審核通過的下月起發放。配租成功的家庭入住保障房小區的下月起停止發放租賃補貼,放棄配租入住的家庭可繼續享受租賃補貼。自動退房家庭可以進行補貼申請,于審核通過的下月起開始發放。

  租賃補貼發放標準:低保家庭按照保障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補助;低收入家庭按照保障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8.8元補助;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兩口人及以下家庭的每月給予90元補助,三口人及以上家庭每月給予150元補助。租賃補貼標準將根據市場租賃價格、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報經市政府同意後執行。(記者 李小白)

[作者: 李小白  責任編輯: 楊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