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長江水在引江濟漢工程進口經過泵站“提引”,奔入渠道,一路經湖北荊州、荊門、潛江,最終匯入漢江。十年前的2014年9月26日,引江濟漢渠成,連長江牽漢水,再造“江漢朝宗”的盛景。作為南水北調中線一期漢江中下游四項治理工程之一,我國現代最大的人工運河和湖北省最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引江濟漢工程十年間交出了一份供水、防洪、灌溉、航運等多方面效益顯著的民生答卷。
引來長江活水,緩解漢江中下游水資源壓力
2014 年入夏后,漢江來水持續偏少,炎熱天氣讓 “千湖之省” 湖北遭受旱情考驗。正值水稻抽穗和魚池補水關鍵時期,為緩解漢江下游旱情,2014年8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啟用引江濟漢工程應急調水,提前49天發揮供水抗旱效益。至8月28日結束抗旱應急響應,共調水2.01億立方米,有效緩解了漢江下游潛江、仙桃等地的特大旱情,受到湖北省政府通令嘉獎。
南水北調中線幹線工程從丹江口水庫調水後,漢江下游流量減少,引江濟漢工程成為補水漢江的關鍵。投入運行以來,該工程始終堅持公益性效益優先原則,兼具供水、灌溉、防洪效益及綜合生態效益。按照工程調度方案,當漢江潛江高石碑段流量小於每秒600立方米、水位低於29.00 米(黃海高程)時啟動工程。十年來,在湖北省水利廳統一調度下,工程累計從長江引水 359.74億立方米,其中向漢江補水約286.77億立方米,向長湖、東荊河補水約62.24億立方米,向荊州護城河、廟湖和後港湖汊補水約 10.73億立方米,遠超規劃調水目標,有效改善了工程沿線及漢江下游流域耕地灌溉用水和城市供水條件。
湖北省引江濟漢工程管理局局長王旗&&,工程主要目標是保證漢江中下游供水安全,同時作為一項綜合利用工程,效益體現在多個方面。十年來,工程改善民生,維護生態,促進了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是名副其實的民生工程,先後獲得“江漢杯”“大禹獎”,實現湖北省水利系統國家優質工程獎零的突破,並獲評水利部標準化管理調水工程。
削峰補枯成調蓄神器,釋放民生紅利
“引江濟漢幹渠通水後,相當於江漢平原增加了一座面積近7平方公里的湖泊。”湖北省引江濟漢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肖代文介紹説,這在荊楚腹地防汛抗旱戰略布局中起着削峰補枯的作用。工程自建成通水後,在歷次助力江漢平原乾旱中屢顯神威。2017年、2018年、2019年連續三年助力江漢平原抗伏旱,500萬畝農田、百萬群眾受益。2022年,助力抗擊最強高溫和嚴重旱情,調水 21.43 億立方米,最大限度減少旱情影響。工程既可以為長湖供水灌溉,也可以為長湖撇洪減壓。2016年、2020年,長湖兩次遭遇超保證水位洪水,引江濟漢工程充分發揮“荊楚安瀾”現代水網骨幹工程的功能作用,科學調度拾橋河樞紐和高石碑出水閘將長湖洪水撇向漢江,分別撇洪1.1億立方米和0.43億立方米,及時緩解長湖防洪壓力,保證長湖度汛安全。今年8月份以來,湖北持續高溫少雨,漢江興隆以下河段水位持續下降,9月25日15時06分,根據湖北省水利廳調令,引江濟漢工程管理局開啟進口泵站4&機組,以160立方米每秒左右的流量引水,全力保障漢江下游、長湖周邊及東荊河流域用水需求。遇旱抗旱、遇澇排澇,引江濟漢工程被形象地喻為 “江漢平原上不耗電的泵站”。
打造暢通航道,水上“高速”更加便捷
引江濟漢工程除輸水外,還承擔了南水北調主體工程沒有的通航功能。湖北省引江濟漢工程管理局副局長劉倫華介紹説,引江濟漢幹渠從寬度、高度等標準,以及工程質量、安全保證等要求上,都與主體工程一致,唯一的區別就是多了通航功能。工程建成後,長江水引入漢江,千噸級航道從興隆延伸到漢川,形成“長江-江漢運河-漢江”810公里高等級航道圈。北方煤炭可經此轉運至長江沿線地區,成為“北煤南運”重要能源通道,縮短兩江之間的繞道航程近700公里。十年來,引江濟漢累計通行船舶 62198 艘(次),船舶總噸約4918萬噸、貨物總噸約2957萬噸,發揮巨大航運效益。
一泓清水兩岸綠染,江漢平原生態畫卷美不勝收
“一泓清水,兩岸綠染,滿河舟楫,橋梁飛架……” 引江濟漢工程渠頂公路及航道建成,為江漢平原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搭建了廣闊舞&。
2015年4月,湖北省政府&&意見推進江漢運河生態文化旅游帶建設。引江濟漢作為聯通長江和漢江的供水渠道,水體水質基本保持2類以上標準。潛江、沙洋、荊州區拓寬渠堤兩側生態林帶,構成靚麗風景線。工程途經之地生態畫卷各具特色,為荊州市護城河補水,改變其劣Ⅴ類水質歷史。荊州市實施環長湖生態修復工程,建起古韻與現代化並存的羋月橋成為當地網紅打卡地。引江濟漢工程流經荊門沙洋,渠頂道路通車後舉辦多場馬拉松。潛江市高石碑鎮打造成十里桃花源,舉辦環中國國際公路自行車賽。
隨着江漢運河生態文化旅游帶的規劃實施,一條集供水和水陸運輸於一體的綠色生態旅游經濟帶在江漢平原呼之欲出。
十年磨一劍,引江濟漢工程在荊楚大地書寫了壯麗篇章。未來,它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為湖北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貢獻力量。(朱樹娥、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