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湖北省長江大保護仍存在短板
2021-12-14 07:49:17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武漢12月13日電(記者高敬、田中全)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3日公布對湖北省的督察通報。督察指出,湖北省深入推進長江大保護,美麗湖北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相比,湖北省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督察指出,一些領導幹部對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和高水準保護的緊迫性缺乏足夠認識,抓生態環境保護“説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荊州市對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放松要求,對各縣市上報的企業名單只匯總不核實,把關不嚴,部分應納入清單企業未納入。宜昌市長陽花香水岸康養旅遊有限公司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長期以排險及場地平整名義非法挖山採石。

  督察組稱,長江大保護仍存在短板。全省沿江化工企業布局優化調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實關于“嚴禁污染型産業、企業向長江上中遊地區轉移”的要求,引進一些污染較重的化工項目。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湖北省污水管網歷史欠賬較多,管網錯接、漏接、混接等問題突出。

  督察發現,湖北省部分湖泊生態保護不力。2012年頒布實施的《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明確要求編制湖泊保護規劃,但大部分地方行動遲緩,一些湖泊的保護詳細規劃未編制。部分已批準實施的規劃現狀調查不實,制定的保護措施不到位。武漢市新洲區在編制朱家湖保護規劃時,對該湖泊被佔用的情況只字未提,也未提出還湖的具體要求或措施,朱家湖西側湖面的湖泊功能至今未恢復。

  督察還發現,一些石材開採企業重開採輕修復,生態破壞問題多發。隨州市隨縣閩商石材産業園大量廢棄石料無序堆放,生態修復不到位。

  湖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認真辦理群眾投訴。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103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責令整改1001家;立案處罰178家,罰款3694萬元;立案偵查15件,拘留8人,約談252人,問責137人。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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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較大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相比,湖北省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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