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市長程用文提名
任命趙峰為武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挂職);
根據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彭勝坤提名
任命李艷麗、凃嵐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曹汝明、資曉露、張麗蕊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挂職);
任命桂陽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劉傑、桂丹、戴芳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蘇功國的武漢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楊勝蘭、熊玉橋、秦雨、繆陳晨、黎毅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挂職)職務;
免去徐小菲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挂職)職務。
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