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組
向武漢市等7市反饋督察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經省委、省政府批準,10月15至17日,湖北省第二批7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荊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和隨州市等7市反饋督察意見,並移交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案卷。
今年7月19日至8月10日,我省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上述7市開展了督察。督察進駐期間,7個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信訪投訴件2291件。目前,已實際辦結2291件,其中屬實或部分屬實2002件,不屬實289件;共實施行政處罰314家次,處罰金額2820.3萬元,責令限期整改677家次,責令停産整改298家次,查封扣押51家次,取締關閉223家次,立案偵查13件,實施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4人,約談387人,追責問責84人。
通過督察,有力促進了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保意識進一步提升,有效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與中央環保督察形成了聯動效應。但7市同時也存在一些生態環境保護共性問題。
一是新發展理念樹立不牢,重發展、輕保護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考慮還不足,對發展和保護的關係處理還不到位。部分基層幹部對環保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對推進環境品質改善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
二是一些地方湖泊水質改善不明顯,畜禽養殖和水産養殖污染問題突出,黑臭水體整治進度滯後,長江大保護依然存在薄弱環節。
三是一些地方礦山無序開發,侵害自然保護區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現象時有發生,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突出。
四是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運作管理問題突出。一些地方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工作滯後,管網配套不完善,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較慢,垃圾填埋場運作管理不到位等。
五是工業污染問題仍然突出。一些地方石材開採及加工企業違法排污、污染嚴重。一些地方企業違法生産,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磷石膏渣場環境問題突出。
六是一些地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不徹底,整改弄虛作假,存在整改形式主義。
督察強調,7市市委、政府應根據《湖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各地要加強督察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要組織對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深入調查,進一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記者王理略、通訊員熊爭妍)
(責任編輯: 陳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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