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咋補貼? 鄭州市的政策來了!-新華網河南頻道
2024 09/28 08:27:48
來源:鄭州日報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咋補貼? 鄭州市的政策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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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小電電”出行,早已成為不少市民出行的重要選擇。如今,電動車也可以舊換新了。9月27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為持續推進全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我市新增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以助力消費者安全出行。

  活動時間:本次活動時間為9月26日至12月31日,活動資金“先到先得,用完為止”。活動時間內,對交售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在鄭州換購獲得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一次性分檔定額立減補貼,即單個消費者消費2000元以內的,給予300元補貼;2000元(含)以上的,給予500元補貼。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以舊換新補貼(即同一身份證只能使用1次)。

  申請條件: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應符合以下條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購買新電動自行車須為同一人,舊電動自行車需在本人名下;交售的舊電動自行車應保持部件完整,含電池;新購的電動自行車應完成車輛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必須是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強制性標準的兩輪自行車;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標準要求。

  如何實施:“線下+線上”,分階段助力消費者獲得補貼。第一階段為線下階段,即26日至“鄭好辦”APP活動版塊上線之日,消費者可選擇前往參與活動的銷售門店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交舊不限品牌),取得商家開具的回收證明後,提供個人信息,完成實名登記,填寫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承諾書,獲得補貼資格。消費者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以線上支付方式付款後,銷售門店開具銷售發票,消費者直接享受支付立減。

  第二階段為線上階段,即“鄭好辦”APP活動版塊上線之日至12月31日,消費者可選擇通過“鄭好辦”以舊換新活動專區選擇意向商家,前往商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商家回收確認後,獲得補貼資格。消費者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為消費者開具購車發票。

  如發生消費者退貨情形的,商家需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向商家撥付以後,由商家及時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全額或部分退貨退款均佔用消費者1次補貼指標。(記者 成燕 孫婷婷)

【糾錯】 【責任編輯:谷婷婷 王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