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同胞在仰阿莎文化節上載歌載舞,歌頌愛情,禮讚生命。楊家孟 攝(貴州圖片庫發)
《仰阿莎》簡介:
《仰阿莎》是流傳於黔東南州及毗鄰地區的苗族長篇敘事情歌,富有濃郁夢幻的色彩,敘述了苗族姑娘仰阿莎與月亮的愛情故事。以口耳相傳的方式傳承,各地有不同版本,篇幅長短不一。故事情節大同小異,除了具有文學和音樂學價值外,還具有民族學、民俗學、歷史學等多方面的學術價值。2008年6月7日,《仰阿莎》(黔東南州)項目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省級非遺傳承人龍再成:
讓更多人認識《仰阿莎》的美
“仰阿莎在苗語中是‘清水姑娘’的意思,被苗族群眾奉為美神,是《苗族古經》十二路大歌之一,反映着苗族傳統的社會生活和美學觀念。”在施秉縣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龍再成對《仰阿莎》有着濃厚的情結。
從1980年開始,龍再成深入施秉縣各苗族村寨,開展《仰阿莎》歌曲調查,整理歌師對《仰阿莎》的理解表述。《仰阿莎》歌曲裏蘊含着豐富的賈理文化,詳細描寫了太陽找到月亮和仰阿莎後,三人打官司的過程。《仰阿莎》作品所展現出來的審美價值,正是苗族先民們通過對自然界中動物、植物、太陽、月亮等審美意象的類比想象,傳達出對樸素婚戀觀真善美統一的審美心理以及自由婚戀精神,凸顯了苗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
龍再成認為,要想讓《仰阿莎》更好地傳承下去,必須讓更多人熟知。“帶隊參加比賽,進學校推廣,刻錄教學光碟等。通過多年來的教學,現有徒弟90多人,培訓過的學員有5000多人。”他&&,在傳承《仰阿莎》的道路上不會停歇,要讓更多人了解苗族文化。(記者 姜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