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發展改革委消息,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通知,規範和完善貴州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事項。
按照要求,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對故障或事故車輛實施拖運、起吊等清障施救服務收取的費用實行政府最高指導價,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不超過規定的最高收費標準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社會救援機構開展起吊、拖運服務,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或社會救援機構開展的車輛搶修、車載貨物收集、裝卸(搬運)及轉運、路面清理等其他救援服務收取的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救援服務單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公允確定並公開收費標準。
拖運服務根據不同車型按照作業里程計費
拖運作業里程在10公里(含)以內的,按各車型基價收費;
超過10公里的收取超運距加價費用,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拖運作業里程按被救援車輛起拖點至停放點距離計算。
起吊服務根據不同車型按次計費
收費標準最低400元/車·次,最高1400元/車·次。
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通知要求,各救援服務單位要加強行業自律規範,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故障車輛原則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處或服務區,當事人指定其他停放地點的,拖運服務收費金額不受單次收費金額上限控制的限制。事故車輛原則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地點。
在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也不得妨礙和阻止當事人委託的救援機構進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