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張銀行卡
幫人轉轉賬
輕松賺賺錢
還有這等美差?
注意!
只要從事“跑分”洗錢
那將面臨“牢獄之災”!
近日,貴州省平塘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轄區王某某名下銀行卡異常。民警立即組織開展偵查工作,經研判分析,確定王某某有涉“幫信”嫌疑。辦案民警通過細致排查,鎖定熊某具體位置于克度鎮,于11月27日將其抓獲。
據王某某供述,其被網絡廣告中承諾的“足不出戶便能日進鬥金、月入過萬不是夢!”等口號吸引,與對方取得聯繫後,對方信誓旦旦的保證能賺“大錢”,王某某當即心動,將銀行卡提供給對方進行操作,並從中獲利。
經訊問,王某某如實供述,其在明知提供銀行卡幫助違法犯罪分子轉賬取現屬違法犯罪行為情況下,仍提供銀行卡幫助違法犯罪分子轉賬420000余元涉詐資金獲利的犯罪事實。
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幫信罪”
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警方提示
平時要妥善保管好,個人隱私以及相關證件,千萬不要因貪圖蠅頭小利將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出售、出借,成為詐騙分子轉移贓款逃避打擊的“幫兇”。一旦被用于違法犯罪,不僅會成為犯罪“幫兇”,還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