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會條例》修訂實施 強化履職服務職工群眾-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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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0 15:11:58
來源:新華網

《貴州省工會條例》修訂實施 強化履職服務職工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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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主辦方供圖)

新華網貴陽1月20日電(黃勇)1月19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貴州省工會條例》宣傳解讀新聞發布會。貴州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彭旻介紹,新修訂的、已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貴州省工會條例》堅持黨對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的領導,堅持強化履職推動工會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持以職工為中心做好維權服務工作,着力解決新形勢下工會工作面臨的困境難點,重點回應了工會組織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等現實問題。

此次修訂注重強化工會依法依規履職,確保工會職能作用發揮。《條例》進一步完善了工會組織的體系化建設,針對因就業形態變化導致的入會難問題,明確建立工會聯合會、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村(社區)、區域(行業)性工會,企業(社會組織、樓宇商圈等)工會等,以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滿足不同群體建會、入會需求。《條例》強化工會資産保護使用,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工會資産,因城鄉建設確需拆除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活動場所的,應當依法重建、改建。

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關係認定難、維權渠道能力有限等問題,《條例》明確工會推動平台企業、平台用工合作企業建立工會組織;未建立工會組織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參加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或者工作地、居住地的工會組織,為保護其勞動權益、幫助其維權提供有效路徑。針對平台企業制度不規範、報酬算法不透明等突出問題,規定平台企業制定事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制度和報酬算法時,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意見建議,公示結果並告知勞動者.

《條例》關注産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規定了工會在提升産業工人技能、促進産業工人成長成才等方面的責任。關注營商環境建設,刪除了建會保證金、滯納金等規定,以減輕企業負擔;增加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益的規定,改善提升消費環境。

此次修訂前的《貴州省工會條例》於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由於法規頒佈時間較早,部分條款已明顯滯後於上位法規定,近年來隨着職工規模、結構、形態發生變化,原《條例》已難以滿足當前工會工作的現實需求。2025年12月3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貴州省工會條例》,修訂後的《條例》共6章48條。

【糾錯】 【責任編輯:吳雨 周遠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