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州省科技廳獲悉,貴州省近日印發《貴州省保障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工作機制(試行)》的通知,通過明確定價自主權、規範成果管理、優化收益分配等系列舉措,破解科技人員成果轉化“不敢轉”“不能轉”“不願轉”難題。
在成果定價環節,新規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經所在科研事業單位授權後,成果完成人或團隊可自主選擇協議定價、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多元化定價方式,讓科技成果價值得到更精準體現。
為防範擅自轉讓、變相轉讓職務科技成果,新規要求科研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管理&賬,對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創辦企業、作價入股等行為實施全過程規範管理,確保成果轉化合法合規、有序推進。
收益分配機制得到進一步優化。新規明確,成果完成人或團隊可自主決定將獲得的轉化凈收入可分配部分,用於團隊成員現金獎勵或後續科研活動投入,且有權自主確定獎勵對象,充分體現“誰創造、誰受益”。同時還規定,科研事業單位留存的成果轉化凈收入中,需提取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對除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以外的技術轉移服務人員進行獎勵。(記者李黔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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