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基地破解“審執困境”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汪軍
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羅某為種植蜂糖李,在未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油鋸砍伐位於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的一片山林,非法砍伐桐油樹等林木共計266株,涉嫌構成濫伐林木罪。
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後,羅某認罪悔罪,並表達了修復生態的意願。然而,傳統的原地補種等修復方式面臨困難:被砍伐地已種上經濟林,沒必要在原地補植復綠,且森林的生態功能(尤其是固碳能力)損失難以得到直接、等效彌補。
最終,西秀區人民法院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依法判處羅某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經林業部門專業測算,羅某濫伐行為造成的森林碳匯功能損失相當於55噸二氧化碳當量,在檢察機關引導下,羅某通過貴州環境能源交易所,自願向遵義市鳳岡縣東方紅國有林場以4675元認購55噸林業碳匯。
據了解,這筆資金將專項用於該林場的森林管護與增匯項目,替代性修復因羅某行為造成的生態損害。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日益受到重視,涉生態環境類案件數量呈增長趨勢。但司法實踐中,生態修復在一定程度上面臨“審理執行難”:一些案件侵權人環境修復意願不強、不專業;一些案件在執行中遭遇“修復無地”情況;有些案件跨省跨市跨縣,難以協調處理。
從規範司法程序的角度看,案件的專業審理、順利執行關係到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是檢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標準;從普法釋法的角度看,通過“辦好一案”促進更多人提升生態環保素養,才能真正提升生態環境執法司法質效。
近日,《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貴州調研發現,當地將認購碳匯引入環境司法,破解生態案件“審執困境”;建設64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切實推進生態環境修復;不斷延伸司法觸角,持續推廣生態環境保護理念。

貴州省興仁市潘家莊鎮扯尼姑村菜子田煤礦 “生態環境修復基地”(2025年8月18日攝)。唐順玲 攝
破解生態案件“審執困境”
2022年,雷山縣人民法院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審結一起案件,被告人羅明(化名)持過期砍伐證砍了自家一片山林,因認罪並自願認購碳匯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被從寬處理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此前,將認購碳匯引入環境司法實踐較為少見。在2007年貴州成立全國首家環境保護法庭後,這一首例“認購碳匯修復生態案”再次在環境司法實踐中取得突破。
認購碳匯,是因破壞森林資源(或超排二氧化碳)導致森林固碳能力下降的責任人,通過購買相應碳匯指標(代表一定量碳減排量),補償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的一種方式。資金通常用於支持其他生態保護項目,實現“異地修復”。貴州以此為切入點先行先試,破解生態案件“審執困境”。
該案件承辦人、時任雷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吳章義説,貴州森林覆蓋率較高,雷山縣森林覆蓋率超過72%,荒山荒地少,若要當事人跨區域在異地補植復綠,也很難找到可種樹的荒地,執行難度大。
據了解,雷山縣人民法院曾向縣林業局和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發函,請求協調用於“補植復綠”的基地,得到的答覆是“沒有足夠多的荒地進行林木補種”。面對無地種樹的“執行尷尬”,辦案部門探索出一條符合當地實際的生態修復之路。
如今,貴州多地法院引入“認購碳匯”這一創新性替代修復方案,形成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彌補違法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茍泰強介紹,“認購碳匯”等方式,通過“認罪認罰+替代性修復”破解了生態環境類輕微刑事案件“入罪易、修復難”的難題,推動生態修復從“可選項”向“必選項”轉變。
2023年12月,貴州省高院與省林業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認購林業碳匯的意見(試行)》,規範“認購碳匯”工作程序,要求通過貴州省生態産品交易中心等機構認購貴州省林業碳票等碳匯産品。同時明確,違法行為人積極履行生態修復、賠償義務的,可以依法作為從寬處理的參考依據。
目前,貴州9個市(州)法院均已開展林業碳匯認購相關工作,全省法院在近年50余件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認購林業碳匯金額超200萬元。“司法+碳匯”豐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履行方式,讓生態“破壞者”成為環境“修復者”,更好發揮司法力量守護綠水青山的重要作用。
保護基地助推環境修復
如果説碳匯認購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生態價值的量化補償,讓無法直接修復的生態損失通過碳匯交易獲得資金反哺,那設立保護基地則為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看得見、摸得着”的物理空間和實體支撐。
2022年6月,貴州首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黔東南生態環境司法綠碳實踐基地在黔東南州雷山縣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揭牌成立。該基地覆蓋整個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跨雷山、&江、劍河、榕江4個縣,立牌於風景秀麗的大塘鎮九十九水庫。
此後,貴州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人文遺産地等重點區域相繼建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確保生態修復判決得到有效執行。
“保護基地的設立讓林農直接受益,通過贖買方式,每畝每年有4800元補償金。目前,雀鳥村已實施人工商品林贖買157.38畝,得到補償金78.69萬元。”雷山縣方祥鄉雀鳥村黨支部書記吳昊説。
由貴州、四川兩省三級法院共同設立的“長江上游跨區域司法協作生態修復基地”暨“赤水河流域司法協作生態修復實踐基地”,是跨省司法協作生態修復基地。佔地175.2畝的這一基地,位於遵義赤水市復興鎮,曾是一片荒地荒坡,還有廢土廢渣堆積,屬於綠植薄弱區域。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盧飏介紹,該基地通過整治後用於補植復綠,既修復了受損的生態環境,又發揮了法治宣傳、警示教育作用。
2024年12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牽頭與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等九家單位共同&&《貴州省生態環境資源司法案件修復監督銜接辦法(試行)》,通過加強與環境資源主管部門協作配合,為保護基地的建設提供科學的操作規範,切實推動解決生態環境修復難題。
據了解,貴州已建成64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集生態環境司法宣傳教育、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人異地補植復綠、林業碳匯司法研究等多重功能為一體。
司法觸角向生態治理延伸
世界自然遺産地梵凈山,水如碧玉山如黛。位於梵凈山下的銅仁市江口縣茶園滿山,四季常青。
江口縣被譽為“世界抹茶超級工廠”,抹茶産品暢銷國內30多個城市,出口日本、英國、法國等40多個國家。
在怒溪鎮駱象村茶園,“抹茶資源與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基地”標牌十分醒目。2024年6月,銅仁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協同建立該保護基地,為茶葉種植基地生態環境保護、國家地理標誌保護、抹茶知識産權及品牌保護和茶農茶企合法權益保護等提供優質司法服務,打造集司法保護、法治宣傳、警示教育等功能於一體的法治宣教平台,促進抹茶産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保護基地的建立是司法護航綠色發展的生動實踐,進一步推廣了生態環境及知識産權保護理念。”江口縣縣長龍勝文説。
看得見的法治教育,比單方面的宣傳更有效。興義世界地質公園司法保護基地、貴州劍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釘子”司法保護基地……具有鮮明貴州特色、涵蓋諸多重要領域的保護基地,讓司法觸角從單純裁判向生態治理延伸,激發人們建設美麗生態家園的共識。
與此同時,通過司法保護與科研監測結合,生態賠償金不再“繳庫即終結”,將資金投放到具體科研項目,有力助益科研創新。
為保護好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科學推進赤水河流域生態系統性修復,貴州省遵義赤水市人民法院、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單位於2023年8月簽訂合作協議,設立全國首個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司法保護與科學研究中心,精准保護珍稀特有魚類。
赤水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鑫正説,該中心開創性地建立環資案件裁判結果“司法認領”機制:判決資金精準注入珍稀物種培育、科研設施建設等修復項目,並確保修復過程中資金使用、項目推進得到有效監督,更好解決珍稀特有魚類保護方面的科學性、專業性、技術性問題。
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司法保護與科學研究中心設立一年多,已見到理想效果。今年4月,赤水河干流見證“生命史詩”——長江鱘曾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宣告“野外滅絕”,而在赤水河干流,通過人工選擇適宜生態環境,輔以引流和生態水文調度,首次實現人工投放的長江鱘親本在野外自然産卵並孵化出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