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印髮指導意見
規範生産性用火管理 築牢森林草原安全防線
近日,省林業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加強生産性用火管理實施計劃燒除的指導意見》,從燒除對象、時段、程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等方面作出全面規範,推動計劃燒除工作科學、安全、有序、規範開展。
《意見》的&&,旨在破解當前我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火源管控力度不夠”的問題。《意見》明確生産性用火管理規範,既主動降低火災風險,又防範大氣污染,同時保障群眾合理農事用火需求,實現生態保護與農業生産的協調推進。
在燒除對象管理上,《意見》明確,林耕結合部的枯枝落葉、雜草,田邊、地埂的雜物等可燃物燒除,以及防治病蟲、鼠害等燒除行為均納入計劃燒除管理範圍。燒除區域需嚴格避開危化園區、鐵路(高鐵)、輸配電設施、油氣管線、加油站等重點目標設施,以及國有林場、各類保護地、城鎮面山、“中國天眼”等重點區域和秸稈禁燒區。對禁燒區域,《意見》要求採取可燃物清理等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從源頭降低風險。
燒除時段的把控是安全與環保的關鍵。《意見》要求嚴格落實“三燒三不燒”原則,即“報備燒、定時燒、盯着燒,高溫大風時段不燒、空氣污染預警期間不燒、危險區域不燒”,明確計劃燒除時森林火險等級原則上不得超過二級。為平衡安全與空氣質量,各地可採取“錯時、錯峰、輪燒、限量”等方式,嚴防區域性污染。在時間安排上,原則上需於當年11月至次年1月31日前完成計劃燒除。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提前制定縣級計劃燒除總體實施方案,明確燒除對象、區域、時間、監管措施、應急準備等內容,工作以村(組)為單位集中組織。在報告制度方面,個人農事用火需提前告知村(居)委,由村委統一組織並向鄉鎮報告;生産經營單位因營造林、工程建設等需燒除的,需報鄉鎮同意並向縣級林業部門報告;特殊情況可“一燒一報”。《意見》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報告、未落實安全措施擅自燒除,杜絕違規野外用火。對未報告擅自燒除、擴大區域等行為,一律按違規野外用火處理,造成火災或危及重要設施安全的,依法嚴肅追責。
為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落實,《意見》指出要強化屬地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各級林長履行第一責任人,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各自責任。其中,林業部門負責指導調度和總結;農業農村部門抓好農事用火宣傳、秸稈綜合利用,協助林緣農事燒除;應急管理部門聯合氣象部門發布火險預報,明確可燒時段,協助應急準備;生態環境部門監測空氣質量,下發污染預警,指導分時段防治。各地需建立計劃燒除&賬,實行銷號管理,重點盯防往年防火問題突出區域,抓重點、補短板。
《意見》的&&,標誌着我省計劃燒除工作進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通過科學統籌、嚴格監管、協同聯動,將有效化解森林草原火災隱患,保障冬春農業生産有序開展,為生態安全與農業發展提供堅實支撐。(記者 幹江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