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的殺益村,猴子河西岸的風帶着水汽,掠過村口那棵百年老樹。樹下的曬谷場被七月的太陽曬得發燙,村委會門口木凳上坐滿了圍成一圈的村民,165戶的村寨裏,大半老少都聚於此。丹寨縣雅灰鄉殺益村的8個自然寨的路都通向這裡,今天,雅灰司法所聯合鄉平安辦、農業農村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在這裡舉辦了一場特別的“暑期安全課”。
大樹下的“法律門診”,聽得懂的才是管用的
“楊孃,您坐前排點,我講的案例,保證您遇着事了能用得上。”司法所負責人潘紅霞搬過一張小馬扎,挨着村民坐下。殺益村北臨殺高村,南臨羊場村,山多偏僻,鄰里間常因地界、牲畜起糾紛,老人小孩的事更是家家挂心。
潘紅霞翻開普法手冊,指着上面的條文講起案例:“前陣子鄰鄉有戶人家,把地租給別人種辣椒,合同沒寫清楚青苗歸誰,到期後雙方吵到了派出所。這跟咱村雷大爺去年遇到的事一樣。”話音剛落,68歲的雷大爺就直起了腰:“對對!我那三分地今年租給小楊種玉米,就怕到期了説不清。”他手裏的旱煙桿在地上磕了磕。“那按規矩,這青苗該歸誰?”
“《民法典》裏規定明明白白……”潘紅霞掏出隨身帶的法條小冊子,用方言念道,“沒約定的,由種植的人收,要是出租方想留,就需要與對方協商補充,您回頭讓小楊來補個書面協議就行”。
人群裏,抱着孫子的王大媽湊過來問:“我家小寶上周被也朵寨的狗咬傷了,狗主人説‘是娃逗狗在先’,不肯賠,這該整麼辦?”
“不管娃逗沒逗狗,只要咬傷他人,狗主人就需要承擔責任,除非能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潘紅霞接過王大媽手裏的傷口照片,“您先找村委會調解,調不成再去法庭,訴訟費用不高,有困難可以到司法所來申請法律援助”。
一問一答間,陽光透過樹葉灑在手冊上,“土地權益”“未成年人保護”這些詞,隨着村民們的笑聲,鑽進心裏。
河岸旁的“安全約定”,護着娃們過暑假
“看河邊!”農業農村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的小蒙揮手指向不遠處的猴子河。河水被曬得波光粼粼,岸邊的鵝卵石泛着白光。這是孩子們暑假最愛去的地方,也是家長最揪心的角落。
“六不準,記牢嘍!”小蒙舉起防溺水宣傳單,上面的卡通畫裏,一個小孩正被大人拉着遠離水邊。“第一,不準私自下河;第二,不準跟小夥伴瞞着大人去游……”
“那要是看到有人落水,能跳下去救不?”11歲的楊小龍舉着手問,他剛從也當寨跑過來,褲腳還沾着泥。
“不能!”小蒙蹲下來,看著孩子們的眼睛:“你們還小,力氣不夠,要大聲喊‘有人落水啦’,尋找岸邊的大人,或者把救生圈、長竹竿扔過去。明白沒?”
孩子們齊聲應答,手裏的宣傳單被捏出了折痕。家長們也湊得更近了,家住下寨的雷大哥皺着眉:“我家倆娃天天往河邊跑,我得把這‘六不準’貼墻上,天天念。”
小蒙從包裏掏出救生哨,分給每個孩子:“這哨子吹三聲,就是求救信號,聽見就趕往河邊。”哨聲此起彼伏,驚飛樹上的麻雀。
山路盡頭的守護,把“防護網”織得更密
夕陽拉長曬谷場影子時,80余份普法手冊和防溺水宣傳單已分到各家手裏。王大媽揣着手冊往家走,念叨着“明天就去找狗主人”;楊小龍把救生哨挂在脖子上,約着夥伴們“明天去河邊撿垃圾,不玩水”。
“殺益村離雅灰鄉人民政府2.42公里,山路彎彎,但法律服務不能斷檔。”司法所的潘紅霞收拾着東西説。接下來,他們還會去羊高村、上從村、叮咚村等行政村,把案例編成苗歌,讓法律知識跟着山歌飄進家家戶戶。
晚風從猴子河吹過來,帶着涼意。樹下的木凳空了,但“有事找法”“護着娃們”的約定,像大樹根一樣,在殺益村扎了下去。這個暑假,山村裏的“防護網”,正被一雙雙手,織得又密又暖。(潘紅霞 金忠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