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貴州省“以竹代塑”應用推廣獎補辦法(試行)》,明確通過資金獎補支持“以竹代塑”産品研發、生産及推廣。
《獎補辦法》明確,獎補對象為全省“以竹代塑”生産類主體及推廣類主體(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不納入獎補範圍)。生産類主體指研發、生産、銷售以竹材為主要原料的代塑産品的竹加工企業,涵蓋辦公用品、包裝材料、農用物資、日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創新産品。推廣類主體包含開展“以竹代塑”産品線上展銷或線下推廣活動的加工企業、市場經營主體。
《獎補辦法》從生産、推廣兩大環節設定獎補標準。生産環節設置産品研發補貼、設備購置補貼、生産銷售補貼,推廣環節對“以竹代塑”産品線上展示展銷、開展線下推廣活動予以獎補。
《獎補辦法》明確,獎補資金專款專用,各級林業、發展改革部門須加強監督;申報主體若存在偽造材料、騙取資金等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並納入徵信系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若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也將被追責。(記者 徐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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