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歲的黃學宏,來自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是2024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中貴州法律援助志願律師團團長。2024年8月,已經在貴州服務了2年的黃學宏經個人申請組織同意,繼續留在貴州平塘縣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黃學宏所在的服務地平塘縣地處雲貴高原的黔南山地,是前國家級貧困縣,2020年3月才退出貧困縣序列。整個平塘縣的律師事務所只有2家,律師人數不足10人,法律人才嚴重欠缺。

黃學宏(右)在接待群眾
“我在平塘已經生活了2年多,很喜歡這裡的風土人情、自然風光,我也希望自己能給當地群眾帶去切實、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為有需求的人解決法律難題,讓群眾不再因經濟困難而打不起官司。”黃學宏説。
作為“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黃學宏憑藉着對法律援助公益事業的熱愛,已連續3年扎根平塘縣。在這裡,黃學宏抽出大量時間用於辦案,每週連續開庭幾日對於他來説是家常便飯。驅車到外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去檢察院參加聽證會,去法院出庭……奔走於各個辦案機關的辛苦,他卻認為是一種充實。
“感謝黃律師的幫助,要不是你幫忙,我都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了。”拿到法院的判決書後,平塘縣村民祖某某專門趕來向黃學宏表達謝意。
2022年初,祖某某因身患多種疾病,急需資金進行手術治療,想賣掉自家種植的林木馬尾松換點錢,隨即向縣林業局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在較長時期未獲得審批情況下,祖某某雇請伐工將自家的部分馬尾松砍伐,運往某加工廠銷售,獲利7800元。事後祖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説明情況,但其未批先伐的事實仍涉嫌刑事犯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接受案件指派後,黃學宏第一時間實地了解案件情況,在與受援人充分溝通後明確了辯護方向,即祖某某無違法犯罪前科、在該案中有自首情節、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已經補植復綠且他身患重病需要進行大手術急需用錢。在砍伐樹木前,也依法向縣林業局申請採伐許可手續,因遲遲未獲得審批,這才無證砍伐樹木,雖構成犯罪,也實屬無奈之舉……最終法庭採納了黃學宏的部分辯護意見,對祖某某案從輕量刑並適用緩刑,罰金數額也從最初的人民幣4000元,下調到1000元,極大減輕了受援人的經濟負擔。
在黃學宏所辦理的112起刑事案件中,多起案件在審判階段,獲得從輕判決的辯護效果;辦理的4起民事案件全部勝訴,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的滿意率達到百分之百。他告訴自己,援助雖然是免費的,但公平正義是無價的,必須在每一個法律援助案件中做到極致。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採取“1名執業律師+1名法律專業大學生”的組隊模式。作為志願律師團團長,黃學宏不僅辦案出色,還注重對大學生志願者的指導與培養。他從提供法律諮詢、文書寫作、庭審技巧方面,為大學生志願者進行詳細示範和指導,幫助大學生快速成長為獨立辦案的法治實務人才。日前,他帶領的大學生志願者,在2025年的貴州省公務員統一招考中脫穎而出,被平塘縣人民法院錄用,即將到法院開展工作。
回顧自己的法律援助工作歷程,黃學宏感慨萬千:“法律援助工作雖然辛苦,但卻充滿了意義和價值。如果有機會,我願意把法律援助工作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愛心,為更多需要幫助的人點亮希望之光,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每一個角落。”(記者 牟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