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黔西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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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9 12:32:41
來源:貴州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黔西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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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黔西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黔西南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佳惠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經查,該公司為參與貴州省優質醬酒聯動促銷活動,取得消費滿一定金額後購買特定品牌醬酒資質,採取虛構交易業務、虛假寄送包裹、編造資金回流、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等手段,虛增消費業務騙購特定品牌醬酒。針對其違法事實,稅務部門依法作出追繳稅費217.81萬元,加收滯納金48.8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已全部繳清,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疑點重重:公司為何在短期內開具大量與日常經營不符的發票

  前期,黔西南州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佳惠公司突然在短期內開具大量增值稅普通發票,僅三個月時間,銷售金額就高達4994.71萬元,同比增長53.14%。而佳惠公司是一家百貨零售超市,主要經營煙酒、肉類蔬菜、水果、農副産品等,經營對象大多數是不會索取發票的周邊居民。

  檢查人員通過對該公司的申報數據、發票開具、資金流向進行分析發現,發票的受票方均為自然人,而發票品目大部分為手機,這與佳惠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嚴重不匹配。

  一個西部小縣城的百貨公司,為何經營方向突然變成以銷售手機為主?而且比手機專賣店銷售還要火爆?帶着這個疑問,稅務人員進行實地走訪,發現百貨公司根本沒有設置手機銷售櫃&,更未看到待銷售的手機樣品。連實物都沒有,何來的“銷售”?

  順着“銷售”手機這一疑點線索,檢查人員對佳惠公司進貨渠道追蹤溯源,發現其“銷售”的手機均來自外省某商貿公司,且手機售價遠高於市場平均價格。三個月的時間內,佳惠公司再以進價將手機“銷售”給376名自然人消費者。為何會有如此多的消費者“心甘情願”以高於市場的價格向無售後保障的百貨公司購買手機?帶着這個問題,檢查人員進行了深入調查了解。

  迷霧追蹤:通過有償刷單偽造虛假物流信息

  在向公司員工問詢過程中,檢查人員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眼下,貴州省正在開展醬酒促銷活動,而該公司正是參與該項活動的商戶之一,消費者憑在該公司滿額消費憑據即可取得平價購買特定品牌醬酒資質。

  手機銷售與平價購買特定品牌醬酒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檢查人員立即對該公司資金流向情況進行核查。通過調取與該公司相關的1000余個銀行賬戶、45萬餘條交易記錄進行分析;“順藤摸瓜”遠赴外省對受票消費者身份、購買貨物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核查;與佳惠公司開具發票的“消費者”進行核實,檢查人員發現該公司資金確實存在回流現象,而該公司為了能“瞞天過海”,還煞費苦心使用多賬戶、多環節的回流方式,其中一筆資金竟經過10層賬戶的流轉。在檢查人員的抽絲剝繭下,該公司的違法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所謂的“消費者”其實並未從佳惠公司購買手機,但通過向他人提供個人基本信息,經中間人介紹利用身份信息進行刷單,這些“消費者”往往能從中收取200元好處費;中間人再以每張發票支付6.5萬元以上不等金額給佳惠公司後,由佳惠公司返還5.81萬元和特定品牌醬酒。為了隱匿虛假交易行為、迷惑稅務機關及公安機關視線,不法分子還偽造虛假物流信息,用同等重量的礦泉水冒充手機,以快遞方式郵寄給受票消費者,製造發貨假象,企圖混淆事實。

  撥雲見日:在鐵證面前供認不諱

  經查實,僅三個月時間,佳惠公司為了取得更多購買平價醬酒資質,採取“虛進虛出”的方式墊高銷售額,其中:取得省內某商貿有限公司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9份,品名為牛奶,共12124箱,價稅合計68.88萬元;取得外省某商貿有限公司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3份,品名為手機,共4845&,價稅合計2322.03萬元。同時,佳惠公司向自然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383份,涉及手機5178&、牛奶7754箱,價稅合計2556.29萬元。而這些交易均為虛假交易,取得和開具的發票均為虛開增值稅發票。

  面對鐵證如山,公司負責人陳某承認資金回流、虛發快遞等行為都是為了協助中間人平價購買特定品牌醬酒,賺取虛開手續費。陳某對違法行為懊悔不已,&&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今後將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開具紙質發票應當加蓋發票普通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黔西南州稅務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轉出佳惠公司虛開發票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追繳未確認經營收入部分少繳稅費,合計追繳稅費217.81萬餘元,並從滯納稅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同時,將其涉嫌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糾錯】 【責任編輯: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