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隨着貴州省內煤礦採深增加,井下水壓變大,淹頭、淹面甚至淹井的涉險事故仍時有發生,貴州省水害防治工作非常嚴峻。為健全完善貴州省煤礦水害防治政策標準,提高煤礦水害防治水平,有效預防遏制煤礦水害事故發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聯合貴州省能源局邀請省內外十多名防治水專家,多次調研、徵求意見,多次修改、評審、歷時半年編制出《貴州省煤礦水害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作為貴州省煤礦落實國家關於煤礦防治水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共7章76條,其中結合貴州實際提出了針對性要求細化相關規定。該《辦法》針對性強,針對貴州不同地區水害防範重點和治理方法“開了方子”、提了要求,符合貴州水害治理分區性的要求。該《辦法》操作性強,強化探放水作“流程”管理,即“兩單”“兩牌”“兩監測”制度,對探放水現場管理提出全環節、清責任、重管控要求。結合《煤礦防治水細則》中與雨季“三防”相關的各類要求,按照事前、事中、事後進行了系統歸納、梳理,增強了現場操作性。
同時,《辦法》全面性強,結合《煤礦防治水細則》規定的“兩探”要求,在掘進工作面、回採工作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對煤柱的分類、設計、變更、管理進一步細化,對採掘工作面的臨時排水設施提出了具體要求,將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進行了強化、細化。此外,該《辦法》實用性強,貴州煤層總體構造複雜、近距離突出煤層群居多,“逢掘必探”是行之有效的強制性地質構造探查的防突措施,但是在實施和管理中,其中的“探”與防治水“先探後掘”中的“探”容易概念混淆,不利於現場的執行和監管,《辦法》專門厘清了兩者的區別,解決了貴州煤礦企業長期困擾的問題。
為指導煤礦企業落實《辦法》,貴州局印製《辦法》小冊子讀本5000冊發放給監管部門、煤礦企業,同時組織召開宣貫會邀請3名貴州權威防治水專家為全省煤礦監管監察幹部、煤礦企業管理人員等累計上萬人進行授課,專家結合自己工作實踐深入淺出對《辦法》進行了解讀及分析,參訓人員&&《辦法》結合了貴州省煤礦防治水面臨的實際情況,增強了現場的可操作性,給貴州煤礦水害防治工作注入了強心劑。下一步,貴州局《辦法》宣貫小組將深入各産煤市州開展片區宣講,推動《辦法》更好的指導貴州水害防治。(吉煬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