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辦制定印發《加強“三小”作業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物體打擊、火災安全、機械傷害、預防坍塌、交叉施工、裝修施工、有限空間作業、小作坊等10類“三小”作業安全,共制定了72條可操作性強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小”作業主要是指小工程、小作業及各類小作坊的建設、維修、經營等生産活動。《通知》強調投資或者承接“三小”作業有關生産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負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監管和指導責任,地方政府負屬地管理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和“誰靠近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三小”作業安全管理,在業務辦理和日常管理中加強安全提醒和技術指導。
同時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常態化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三小”作業開展安全排查,督促作業人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閉環管理。
此外,要加強“三小”作業安全風險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宣傳安全防範知識,提升自我防護意識。要用好安全生産舉報獎勵制度,全力營造請群眾參與、由群眾監督的良好社會氛圍。(記者 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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