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製定的《貴陽貴安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機制》發布,鼓勵廣大師生、家長及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社會監督,進一步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加強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機制》分為舉報受理、舉報獎勵範圍、獎勵條件、獎勵標準、獎勵程序、監督管理等六個方面的內容,明確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舉報依託12345、12315投訴舉報&&進行統一受理。學校、教育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接到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舉報線索,經初步核實後及時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機制》詳細規定了可舉報的食品生産經營主體違法行為,包括未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或超許可範圍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中小學及幼兒園食堂加工製作高風險食材食品等等九類違法行為。
《機制》劃定了獎勵範圍,舉報貴陽貴安轄區內中小學及幼兒園的校園食堂、校內食品小賣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食材配送單位等食品生産經營主體存在相關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涉嫌犯罪或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舉報人可以申請舉報獎勵。
《機制》要求,監督舉報受理和核查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洩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舉報人偽造材料、隱瞞事實,取得舉報獎勵,或者經查實不符合獎勵條件的,獎勵實施部門有權收回獎勵獎金。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何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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