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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提醒:警惕求職路上傳銷陷阱

2024-08-01 09:30:06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貴陽8月1日電 傳銷是危害社會的一顆“毒瘤”。隨着社會的變化,傳銷模式也在變色偽裝。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拉人頭髮展下線,以人頭數量或者銷售業績計算給付報酬,或者需交入門費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就是傳銷:

  一、投資傳銷。謊稱“國家扶持”“有政府背景”,以“連鎖經營”“連鎖加盟”“資本運作”“投資開發”等為幌子,從事傳銷活動。目前,國內典型傳銷“1040陽光工程”,要求參與人員繳納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門費,鼓吹通過發展下線人員,最高可獲返利1040萬元。

  二、消費傳銷。借銷售保健食品、化粧品等為名,實際上利用拉人頭,以人頭數量計算報酬,進行傳銷活動。

  三、電子傳銷。打着“電子商務”“互聯網+”的旗號,建立網站或App,以“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網站加盟”等形式發展下線,從事網絡傳銷。

  四、創業傳銷。以創業投資為噱頭,以“在家創業”“網絡創業”“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投資”“原始股投資”“基金髮售”為誘餌,欺騙、引誘年輕人上當。

  五、游戲傳銷。以玩網絡游戲、網上博彩為名發展會員,從事“游戲股票”“幸運博彩”等游戲充值卡推銷,以直銷獎、銷售獎為誘餌發展下線。

  六、慈善傳銷。打着“慈善救助”“愛心互助”等幌子,以“愛心資助貧困學子”“消費養老”等形式,誘騙群眾上當。

  七、新概念傳銷。以“區塊鏈”“電子貨幣”“數字貨幣”等新概念為依託,以低額入門費誘惑群眾,通過發展人員、團隊計酬等方式從事傳銷。

  八、培訓傳銷。以潛能培訓、企業管理能力培訓、成功學培訓等培訓活動和招工、招生為噱頭進行傳銷活動。

  九、微信傳銷。打着微信營銷的旗號,以微信、微商為平台,採取誇大宣傳、造假炫富等方式,誘騙“微信朋友圈”的親朋好友,以商品零售為幌子,發展下級代理商,從事傳銷活動。

  十、旅游傳銷。打着“旅游直銷”“免費旅游”的旗號,以“跨境旅游”“邊旅游邊賺錢”等為噱頭,添加微信好友發展下線,拉群眾入會交費,從事傳銷活動。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提醒,當下畢業季,高校畢業生在找工作時,要擦亮雙眼,認真識別,對各類傳銷不相信、不貪婪、不參與,謹防誤入傳銷組織;發現傳銷活動第一時間撥打公安部門“110”、市場監管部門“12315”舉報電話。

[責任編輯:謝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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