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明區堅持守正創新、勇於亮劍,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結合南明實際,更加強化震懾作用,在狠抓整改落實、深化成果運用上持續發力,以巡察發現普遍問題推進系統專項治理,以靶向思維深化整改,做到系統施治、標本兼治,不斷推動全區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在具體工作中,區委巡察機構堅持把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有機結合,堅持邊查邊改、邊治邊建,針對共性問題特別是久治不絕的頑瘴痼疾,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從制度層面挖根溯源,有效推動抓源治本,提升巡察震懾和實效。巡察期間,針對巡察發現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按程序第一時間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效督促系統治理往深處走、往實處做。同時,向被巡察單位集中反饋意見後,督促被巡察單位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整改時限,保證巡察反饋問題條條整改到位。
在集中解決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時,區委巡察機構督促相關單位把巡察整改同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實際工作結合起來,推動解決本領域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典型問題。針對巡察發現意識形態、黨建、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落而不實、執行不嚴等突出問題,督促責任部門對存在的系統性突出問題進行規範性整改。同時,全區各部門通過“抓系統,系統抓”找準整治方向,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對相關工作進行規範。
在整改過程中,巡察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增強監督效能,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不斷強化對各部門開展自查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採取約談主要負責人的形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實,並將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倒逼責任落實,確保巡察反饋問題逐一整改銷號。(劉紅燕 許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