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6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廳近日會同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製發《貴州省2023年城鄉低保標準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標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大幅提高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穩步提高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持續提高全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方案》明確,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734元/月,增幅8%,並劃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貴陽市、貴安新區,保障標準為780元/月;第二檔,六盤水市各區(市、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保障標準為762元/月;第三檔,其餘縣,保障標準為713元/月。貴陽市、貴安新區繼續執行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並從4月1日起統一執行一個標準。
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6086元/年,增幅15%,首次突破6000元/年,並劃分為兩個檔次:第一檔,六盤水市各區(市、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保障標準為6120元/年;第二檔,其餘縣,保障標準為6072元/年。
全省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高到1800元/月,增幅5.9%。全省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高到1300元/月,增幅8.3%。全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繼續按照當地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執行。
提高後的城鄉低保標準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均從4月1日起執行。(記者 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