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跑偏”,避免出現違法決策、專斷決策?貴州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制度上和運作機制上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
強化制度建設抓實頂層設計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2019年國務院頒佈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做出明確規定,貴州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認真抓好落實,取得積極成效。
抓好地方配套制度建設。2020年,省人民政府制定省政府規章《貴州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97號,以下簡稱《辦法》),從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編制、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檔案管理、報請同級黨委同意等方面細化制度規定。遵義、六盤水等制定了《遵義市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項合法性審查規定》,獨山縣制定了《縣委文件、重大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辦法(試行)》等配套制度。
編制年度重大決策事項目錄
重大行政決策的&&有嚴格的程序。為了在諸多種類繁雜、數量眾多、影響範圍不一的行政決策中,篩選出重大行政決策,我省採用了目錄管理機制。
決策機關預先確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初,政府辦發文徵集、各有關部門報送決策事項建議,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審計、地方金融監管以及相關部門對擬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的目錄事項,逐項審核論證後,再彙編發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2022年度省、市州政府、縣級政府發布了本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納入目錄的重大決策事項共計664項,其中省政府13項、9個市州政府共計96項,縣級政府共計555項。黔東南州政府納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30項。
“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在制定後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目錄應當及時公布。”貴陽市南明區司法局局長李文勝告訴記者。比如由於省、市在大數據發展規劃布局上有調整,需要對文件有關內容進行相應修改,南明區對“制定南明區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擬決策時間作出相應調整。南明區對2022年度7項重大決策事項目錄進行了動態調整,涉及大數據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工業發展等方面。
嚴守決策程序提升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要提行政決策質的科學化水平,正確吸納各方意見是關鍵。省生態移民局承辦《關於切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時,把公眾參與和風險評估貫穿於《指導意見》起草全過程。首先對全省安置區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聯合省住建廳、省司法廳等部門深入9個市(州)的縣(市、區)開展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詳細掌握有關情況。起草過程中,邀請發改、財政、住建、鄉村振興等部門開展了5次工作會商,圍繞引導搬遷群眾逐步繳納物業服務費、住宅維修資金的統籌解決、家庭困難等特殊群體的物業服務費補貼、安置社區群眾相互攀比等七個方面需要採取的措施聽取意見,並進行相應的風險評估。在此基礎上形成《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再次徵求9個市州、省政府有關部門意見,反復修改後形成《指導意見》(評審稿),努力確保各有關方面的合理意見被充分吸納。
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加強風險評估,是提高決策質量的重要保障。省生態移民局還組織有關職能部門、行業領域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指導意見》(評審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意見建議,組織和委託市(州)縣移民局分別在26個縣的28個安置社區召開座談會,認真聽取了搬遷群眾、基層幹部、物業從業人員等對《指導意見》(評審稿)的意見建議,根據這些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指導意見》(送審稿),經省司法廳合法性審查通過後,最終報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努力確保每一項重大行政決策都能夠經得起群眾的檢驗。
下步工作中,貴州將繼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記者 熊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