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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積極運用法治手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2023-03-22 09:02:25  來源: 貴州日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近年來,貴州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加強訴源治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切實運用法治手段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2022年,湯某因簽訂購房合同後無力還清銀行貸款,而房開方也一直未辦理房産證,雙方因是否能夠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産生糾紛。

  為及時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安順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西航辦事處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介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雙方進行耐心勸説。最終,湯某與房開公司均認可並接受調解員提出的調解建議,自願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定退房款。

  近年來,貴州省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主渠道、主力軍作用,堅持關口前移、抓早抓小、應調盡調,依法把矛盾盡早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聚焦重點領域,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鼓勵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商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設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依法調處民商事糾紛,探索運用“仲裁+調解”方式化解金融糾紛,積極引導人民群眾、企業首選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

  截至目前,全省共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0745個,其中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1175個,涵蓋10個重點行業專業領域。2022年,全省排查糾紛261081次,調解糾紛205402件,調解成功率95.92%。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供給 讓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貴州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的意見》,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市、縣、鄉三級為重點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基本形成,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

  優化整合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實現“應駐盡駐”,為群眾提供“一站式”便捷法律服務。創新工作方式,依托微信群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移動平臺”,為鄉村百姓提供法律諮詢解答、普法宣傳、糾紛調解等服務,打通公共法律服務“最後一公里”,實現公共法律服務零距離。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101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511個服務站,716個易地扶貧搬遷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點。

  對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進行升級改造,在全省實現“一號呼入、省級統籌、7×24小時服務”,上線運作3年來,累計接聽群眾來電78.5萬通。2021年以來,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建立合作協作機制,實現雙號運作、一體化服務。探索“互聯網+法律服務”新模式,貴州法律服務網實現各類業務“一網通辦”,法律諮詢申請、法治宣傳、投訴建議……一網查盡所有法律事務,累計訪問量超1400萬人次,人民群眾運用法治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更加高效便捷。

  在全省司法行政係統的不斷努力下,法律援助切實為經濟困難群眾撐起“法治藍天”,公證服務更加便民利民,司法鑒定公信力顯著提升,2020年以來,全省30個公共法律服務集體、44名個人受到司法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律協表彰或通報表揚。

  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行政復議作為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主要渠道,是與行政訴訟並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也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如何以高品質行政復議工作助推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成為貴州努力探索的方向。

  全省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辦案理念,聚焦耕地保護、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等重點民生領域行政復議案件,加強行政爭議化解,積極保障服務和改善民生。踐行復議為民,摒棄傳統“坐堂辦案”方式,加大行政復議案件實地調查力度,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意見,更多關注案件背後的利益訴求,充分運用案前調解、案中和解、現場協調、咨詢論證等多元化方式,依法、高效處理行政爭議,審理案件從注重單純的糾錯向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轉變,努力使人民群眾在每一件行政復議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糾錯“利劍”作用,用好行政復議案涉行政行為自查提示制度,制發自查提示工作單,要求行政機關對案涉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自查,督促行政機關自我審查、自我糾錯,規范行政行為,明晰職能職責,及時糾正行政機關存在的問題。加強行政復議糾錯力度,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中,全面審查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做到合法性與合理性兼備,嚴格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于不能調解和解的,堅持有錯必糾,絕不“和稀泥”。發揮好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作用,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預防和提醒,堅持抓早抓小,推動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強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等化解行政爭議的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省大部分行政復議機構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關行政機關建立行政復議工作聯動機制,採取不定期會商和定期通報的方式,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剖析。及時通報行政復議工作中的有關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切實提高行政復議案件的辦理質效。針對在行政復議決定中一並決定賠償及責令行政機關限期履行的案件,做到動態監督,實時跟進,避免引發新的行政爭議。

  2022年,全省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329件,立案受理3965件,審結3546件,努力依法化解各類行政爭議,為全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法治保障。(記者 熊瑛)

[責任編輯: 鄧嫻 劉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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