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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建立健全新能源項目准入退出機制

2023-03-21 09:22:08  來源: 貴州日報

貴州建立健全新能源項目准入退出機制

鼓勵具有電網消納能力的企業參與項目建設

  日前,貴州省能源局制定了《省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促進我省新能源産業高質量發展。《通知》立足我省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實際,聚焦年度建設規模項目安排、項目准入及退出機制建立等突出問題提出了5個方面共14條具體措施。

  加強科學謀劃和布局。《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年度建設規模項目的安排要充分考慮規劃目標、消納能力、上年度項目實施情況等。項目配置中堅持規模化、基地化、一體化發展,有利於整合資源,降低開發成本,形成多能互補,提升送出通道利用效率。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認真落實環保、水保要求。

  擴大市場開發主體。《通知》原則上鼓勵不同市場主體依法依規投資開發新能源,不設置投資門檻。一體化開發有利於資源整合,提高開發質量和水平。電網消納是新能源項目建設的前提條件,鼓勵具有送出能力和調峰資源的企業投資開發新能源,有利於擴大新能源開發,提高送出通道能力,提升新能源發電並網質量。

  規範項目管理。《通知》對年度建設規模申報程序進行優化,年度建設規模申報分為四步,增加徵求電網企業消納能力和各市(州)根據電網消納能力優化申報項目。從納入年度建設規模、核準備案後開工建設、建設投産時間要求三個環節建立新能源項目退出機制,並充分考慮項目手續辦理、建設成本等因素影響給項目申請延期機會。

  簡化工商業屋頂分佈式光伏項目建設規模管理,明確由縣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情況按月報送省能源局。增加納入年度建設規模項目退出機制、時間要求;增加項目核準備案後建設和並網要求。分為周調度和月調度,周調度主要調度新建項目推進情況;月調度主要調度月度投資和發電量。

  持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通知》進一步強調持續營造良好的新能源發展環境,減少非必要中間環節和附加條件,切實幫助企業克服困難促進項目落地。鼓勵項目推進較好企業做優做強。

  嚴格項目管理主體責任。《通知》對未按要求推進項目建設,在項目建設中出現違法違規現象的企業,限制其在我省投資開發新能源。為切實推進項目落地,要求地方提高新能源開發服務水平。

  據悉,為適應新時代新能源産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以來,我省相繼制定了《貴州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省能源局關於持續營造新能源産業高質量發展環境的通知》《省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分佈式光伏發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對規範我省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促進新能源産業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次《通知》結合《貴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2021、2022年下達的風電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項目推進情況及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項目申報情況,需對已制定的新能源管理有關政策措施進行補充完善,建立健全新能源項目准入、退出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項目管理。(記者 陳玲)

[責任編輯: 鄧嫻 劉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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