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強制執行是指在納稅主體未履行其納稅義務,經由稅務機關採取一般的稅收徵管措施仍然無效的情況下,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以保障稅收徵納秩序和稅款入庫的制度。
為確保國家稅收安全,降低執法風險,花溪區稅務局按照有關規定,針對欠稅企業,先後採取約談、催繳、催告、停供(收繳)發票等措施,並對所欠稅款進行了公示,但部分企業仍未繳納稅款與滯納金。近日,花溪區稅務局對未按期繳納稅款的6戶企業依法採取了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因所涉銀行數量多達95個點、地域範圍廣,花溪區稅務局安排徵收管理股牽頭,聯合多個內設部門和基層管理分局,全力執行此次行動。
此次稅收強制執行,取得多方面成果:一是強制執行稅款30余萬元,減少了欠稅金額,維護了稅法的權威;二是通過團隊協作,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質效;三是向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四精”目標又邁進了一步。
接下來,花溪稅務局將不斷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加深與銀行、法院等方面的合作,推動信息共享、促進協同共治,提升納稅人稅收法治觀念,在保障納稅人權益的同時,依法維護國家稅收利益。(丁紅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