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決定:
歐陽嘉任貴州省教育廳督學(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陳 曦任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安 銳任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胡世培任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葉棟槺任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羅穎旭、楊濤任貴州省鄉村振興局督查專員(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秦崇俊任貴州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金 龍任貴州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衞生計生監督局局長;
龍勁松任貴州省國際工程諮詢中心主任;
高 松任貴州省鄉村振興局項目中心主任;
汪 紅任貴州民族大學副校長,不再擔任貴州開放大學(貴州職業技術學院)副校長(副院長)職務;
丁湘梅任興義民族師範學院院長;
王際明任六盤水師範學院副院長;
李昕昌任安順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明雪梅任六盤水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校長。
付貴林不再擔任貴州省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局長職務;
周 亮不再擔任貴州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衞生計生監督局局長職務;
繆坤和不再擔任興義民族師範學院院長職務;
黃築衛不再擔任六盤水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校長職務。
免去張明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