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啟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形成“醫、保、患”三方共贏的醫保支付機制
7月2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貴州省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醫保統籌區全部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2025年底,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一直以來,我國傳統的醫保支付方式是按項目付費,通俗來説,就是根據診療過程中用到的所有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用了多少結算多少,患者和醫保根據實際費用分別承擔各自需要支付的部分。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昭林&&,傳統的醫保支付方式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但容易出現“大處方”“大檢查”等過度醫療行為,不僅造成醫療資源浪費,還讓參保人多花錢、醫保基金多支出。所謂DRG付費,就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也就是按照疾病診斷、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臨床病症與資源消耗相似的診斷相關組,在此基礎上,醫保按照相應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而DIP付費,是指按病種分值付費,利用大數據將住院病例按照“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組合作為付費單位,結合醫保基金總額確定每個病種的付費標準,並按此標準向醫院付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醫保付費方式。
據悉,實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將實現“醫、保、患”三方共贏發展。通過“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杠桿作用,壓縮治療費用中的水分,可以用有限的醫保基金為參保人購買更多、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逐步形成更加高效管用的醫保支付機制。
引導醫療機構強化臨床路徑管理,提高醫療技術服務水平,激勵醫院和醫生自覺主動地規範醫療服務,增強醫療機構成本意識,發揮對醫療服務市場的調控作用。同時,促進醫療機構提高疾病診治能力,用高質量的服務和技術水平吸引患者來院就醫,實現醫療機構合理增收。
對參保患者來説,醫院控製成本後,對應的收費項目變少了,患者看病就醫花費少了,個人負擔也就減輕了。同時,隨着DRG/DIP付費改革深入推進,本地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參保患者在本地就可以得到更好治療,從而提高患者的就醫滿意度和獲得感。(記者 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