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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的通知

2022-06-14 15:47:06  來源: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普通高等學校:

  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關係民生福祉、經濟發展和國家未來。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要求,推動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結合我省實際,經會商省有關部門及省就業和全員培訓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形成一致意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研究制定了《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教育廳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

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

  一、擴大基層就業空間。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積極擴大基層就業項目,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一線就業,招聘“特崗教師”6000人,招募“貴州省萬名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基層項目”8000人、“三支一扶”計劃1000人,招錄“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1000人。充分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今明兩年繼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2022年全省四級聯考計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3866人,拿出約2.3萬個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大企業就業規模。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指導企業規范發布招聘資訊,2022年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不少于5000人。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援力度,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立中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和申報兜底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置,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落實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等申報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援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申辦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補貼、稅收優惠、創業培訓等專項政策扶持。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支援高校畢業生發揮專業所長從事靈活就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升學與就業有序銜接。2022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錄12000人,普通專升本招錄13000人,第二學士學位招錄800人。統籌安排好各類升學考試招生工作時間,碩士研究生、普通專升本招錄工作6月底前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招錄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高校要堅持復合型人才培養定位,加強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教務、招生等部門要加強工作協同,扎實開展招生宣傳、考試錄取等工作,並納入學校整體工作進行統籌部署。(省教育廳、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擴大科研助理和訂單班招聘規模。各高校要更大力度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對院(係)及科研團隊招聘科研助理要給予經費及政策等支援,確保2022年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2500人。各高職院校要加強校企深度融合,主動與具備條件的企業在人才培養、就業創業等方面開展合作,挖掘更多就業機會,確保2022年全省高職院校完成15000人訂單班就業目標。(省教育廳、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激勵畢業生應徵入伍。落實“兩徵兩退”改革要求,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落實退役普通高職(專科)士兵免試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研究制定細化方案和實施辦法。密切軍地協同,加強徵兵工作站建設,辦好徵兵宣傳教育進校園等活動,暢通入伍綠色通道,推進以畢業生為重點的精準徵集,2022年徵集4800名畢業生應徵入伍。(省徵兵辦公室、省教育廳、各普通高等學校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擴大就業見習規模。實施青年就業見習萬崗募集計劃,全省計劃募集不少于15000個就業見習崗位。對見習單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補助。將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劃”,廣泛開展各級政務實習、企業實習和職業體驗活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高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切實發揮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促就業作用,2023屆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提升至1500元/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精準開展困難幫扶。以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為就業援助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資訊,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千方百計促進其就業創業。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面向困難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能力培訓9000人。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結對幫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落實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政策。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國開行貴州省分行、貴州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今年將有培訓需要的畢業生全部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技能貴州”行動和“馬蘭花計劃”,根據市場需求和畢業生求職需求開展培訓,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優化公共招聘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實現公共就業招聘平臺和高校校園網招聘資訊共用。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廣泛收集就業崗位需求計劃,集中向社會發布並動態更新。用好國家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千校萬崗”、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等平臺資源,發揮省級公共招聘網平臺、“築人才·強省會”平臺作用,深入開展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密集組織服務機構、用人單位進校園開展專項招聘服務。(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就業指導。把就業教育、就業引導全面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係,體現“三全育人”實效。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係列活動,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現場指導,引導畢業生把個人理想融入貴州高品質發展建設新征程,主動投身國家和省內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就業創業。各高校要按1:500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符合條件的就業指導教師優先參加相關職稱評審。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指導名師、優秀職業指導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組建、遴選100名省級職業指導師專家。(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工商聯、各普通高等學校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落實實名制服務。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強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離校前後資訊銜接,持續跟進落實實名服務。運用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式、基層摸排等各類渠道,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聯繫,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便捷求職就業手續。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或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因疫情影響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體檢結果互認。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B型肝炎、孕檢等檢測。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用人單位或高校畢業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協商可提出復檢、補檢要求。高校可不再組織畢業體檢。(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積極穩妥轉遞檔案。高校要及時將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檔案涉密的應通過機要通信或派專人轉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動態更新機構服務資訊,積極推進檔案政策宣傳服務進校園,及時接收符合轉遞規定的學生檔案。檔案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服務機構名錄和聯繫方式。(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維護就業權益。開展平等就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就業權益。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強化工作保障。各級各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作為督查激勵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責任,細化實化有利于擴大就業的舉措,加強督促檢查,保障資金投入,創新工作舉措,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工作目標任務完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市〔州〕按職責分工負責)

[責任編輯: 劉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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