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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查處7家煤礦違法典型案件

2022-06-09 10:09:06  來源: 貴州日報

著力深化行刑銜接協作配合

我省查處7家煤礦違法典型案件

  近日,在國務院安委會督導幫扶組的督導幫扶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省公安廳、省能源局等部門協作配合,深化煤礦安全生産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指導全省各地嚴厲依法打擊煤礦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日前,全省7家實施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煤礦企業受到行政處罰,有關責任人被刑事立案偵查。

  今年4月,國務院安委會督導幫扶組礦山組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納雍縣小龍井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督導幫扶組將案件交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辦理。在現場核查時,該局發現該煤礦存在故意遮擋井下視頻監控探頭、人為造成甲烷感測器失效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危險作業罪規定的“在生産、作業中關閉、破壞直接關係生産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相關法條。

  按照《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産領域“打非治違”有關要求,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與省公安廳共同對納雍縣煤礦安全生産領域“行刑銜接”工作進行全程指導。

  納雍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出臺舉報獎勵辦法,落實專項資金落實舉報獎勵,並立即組織能源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合協作,已成功偵破該煤礦掘井班長陳某、掘井工人趙某涉嫌危險作業犯罪案件。經偵查調查查明:3月27日,該煤礦掘井班長陳某因害怕瓦斯超限報警,于是使用紙板將煤礦運輸巷T2瓦斯感測器對面視頻監控探頭完全遮擋,並指示掘井工趙某使用塑膠口袋將瓦斯感測器蒙蔽,導致上傳數據失真。

  納雍縣能源局還依法委託第三方專業評測機構,對陳某、趙某的行為進行現實危險性分析並出具報告。報告認定,陳某、趙某的行為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5月17日,納雍縣公安局依法對陳某、趙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和小龍井煤礦一樣,貴州漢諾礦業有限公司合營煤礦也因有人故意包裹一氧化碳感測器,導致上傳數據失真,受到行政處罰,相關責任人因涉嫌危險作業犯罪,被刑事立案偵查。

  4月14日,駐礦安監員錢繼興發現,合營煤礦12405高檔普採工作面上的一氧化碳感測器被人為包裹,無法上傳真實數據。錢繼興立即向興仁市工科局綜合能源執法大隊匯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監察執法五處與能源執法大隊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核查。

  4月21日,興仁市政府組織召開公開裁定會,責令合營煤礦停産整頓1個月,並處以170萬元罰款,對煤礦主要負責人處以12.6萬元罰款。

  5月6日,興仁市工科局向興仁市公安局移交了調查中發現的違法事實線索。經興仁市公安局偵查查明,支護工盧某洪存在人為包裹一氧化碳感測器從而遮罩數據的違法行為。

  目前,盧某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另外,對織金縣蒼海煤礦人為破壞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織金縣文家壩二礦人為造成甲烷感測器失效、百裏杜鵑管委會紅林煤礦人為造成甲烷感測器失效、興仁市振興煤礦隱瞞下井人數逃避監管、興義市雄武鄉朝陽煤礦人為造成甲烷感測器失效等5起案件,相關部門正在全力偵辦中。(記者 黃軍)

[責任編輯: 欒小琳 劉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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