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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法院“一紙裁判”護衛“一片山水”

2022-06-07 14:36:16  來源: 貴州日報

環保法庭從全國首家增至34個

全省法院“一紙裁判”護衛“一片山水”

  近日,雷山縣人民法院發出貴州首份判前《碳匯認購令》,責令濫伐林木被告人臺江縣李某,向劍河縣林業局繳納用于生態修復的“碳匯”認購資金11385.6元。此前,被告人李某無證採伐馬尾松387株,蓄積59.86立方米,涉及面積11.86畝,臺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向雷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早在今年3月,貴州法院創新嘗試通過認購“碳匯”開展替代性修復。劍河縣村民羅某松持過期的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杉木469株,蓄積126.7立方米。經劍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雷山縣法院創新提出以認購“碳匯”的方式開展替代性修復,羅某松認罪認罰,繳納了“碳匯”認購資金20668.8元,成為貴州省首例破壞生態環境認購“碳匯”案。

  貴州法院在環境司法中首次引入“碳匯”修復理念,在追究行為人濫伐林木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其破壞生態造成的損失,行為人通過認購“碳匯”承擔了民事責任,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

  置身美麗的黔山秀水間,多年來,貴州法院充分認識環境資源審判在保障經濟社會綠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更新環境司法觀念和理念。在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找準環境司法服務保障綠色發展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為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築牢“司法屏障”。

  2007年,全國第一家環保法庭在清鎮成立。開啟了環境公益訴訟的先河,探索了環境司法專門化的新路徑。

  經過15年的先行先試,如今貴州法院升級黃果樹、百裏杜鵑等基層環保法庭,新設織金洞、梵凈山等專門環保法庭,實現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專門機構的適度集中和合理布局,形成了“1個高院+9個中院+34個環境保護法庭”的環境資源審判格局。

  用司法力量守護青山綠水,貴州環保法庭不斷完善環境司法工作體制機制,緊密結合貴州的生態優勢、資源優勢、自然遺跡等,將貴州茶的生長環境、醬香型白酒的生産環境、黔金絲猴的生存環境、高原濕地生態和喀斯特地貌等貴州獨有的生物多樣性要素納入司法保護范圍,打造具有貴州特色的環境司法保護品牌,構建完善具有貴州特色的環境司法保護體係。

  “一紙裁判”為“一片山水”,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9337件,審結7921件。

  從全國首個環保法庭到如今遍地開花的“1934”環境資源審判格局,貴州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勇于改革創新,逐步走向成熟。“面對環境資源保護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人民法院將全面高品質提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能力和水準,推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全面升級,構建完善具有貴州特色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體係,為實現貴州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和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説。(記者 王瑤 通訊員 翟長勇)

[責任編輯: 王雪松 劉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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