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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首份《碳匯認購令》發出

2022-05-22 09:32:45  來源: 貴州日報

創新生態司法 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我省首份《碳匯認購令》發出

  司法如何為綠水青山保駕護航,助力實現“雙碳”目標?近日,雷山縣人民法院發出貴州首份《碳匯認購令》,責令濫伐林木被告人臺江縣李某,向劍河縣林業局繳納用于生態修復的“碳匯”認購資金11385.6元。這一創新舉措展示了司法的權威性、震懾力和影響力,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2019年,被告人臺江縣李某對位于臺江縣龍井村的387株馬尾松進行無證採伐,立木蓄積59.86立方米,涉及面積11.86畝。今年4月12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向雷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了解,雷山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挂牌成立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成為全省首批環境資源類案件集中管轄法庭之一,集中管轄雷山縣、臺江縣、劍河縣的刑事、民事、行政環境資源類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以及凱裏市的行政環境資源類案件。

  受理案件後,雷山縣人民法院發現案發地已經種植油茶樹,無法進行原地補植。而臺江縣森林覆蓋率達69.34%,適宜補植復綠的地點難以落實。

  “李某濫伐林木的行為造成了生態環境的損害,如何中和生態環境受損地碳排量,彌補生態資源受損至恢復完成期間的修復空白?”負責審理此案的雷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吳章義介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著眼強化司法護航生態效用,傳遞‘破壞者贖買,保護者使用,社會面受益’的價值導向。”

  劍河是我省碳匯交易試點縣,全縣擁有32萬余畝碳匯林。為此,雷山縣人民法院委託具有評估認定資質的劍河縣林業局,對受損害的臺江縣龍井村11.86畝林木造成碳減排量損失恢復生態所需資金進行了評估,並將在劍河縣進行“異地購碳”。

  5月7日,在辯護律師見證下,雷山縣人民法院向被告人李某發出《碳匯認購令》,責令其三日內向劍河縣林業局繳納“碳匯”認購資金11385.6元。並邀請雷山縣林業、環保、雷公山自然保護區等各界人士到場監督。當天,李某前往劍河縣林業局,如數繳清了“碳匯”認購資金。“法院下令代表法律威嚴,我認罪認罰,吸取教訓。”李某説,“綠水青山是我們的家園,需要每個人守護。”(記者 王遠柏)

[責任編輯: 吳雨 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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