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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嶺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04-19 16:23:23  來源: 貴州日報

  4月12日,關嶺自治縣人民法院花江人民法庭在花江鎮桃源村委會巡迴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並在庭審中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敦促離婚當事人依法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義務。

  關嶺法院於2022年3月4日受理原告周某正與被告王某發離婚糾紛一案,為方便當事人,花江法庭決定巡迴審理該案。經過庭審,審判員宣布該離婚糾紛案將擇期宣判。

  但經核查,原、被告3個子女均未成年,長女王某麗現年14周歲,因父母經常吵架,其學習生活得不到保障,王某麗選擇逃離原生家庭至浙江打零工。父母存在監管不嚴、照顧不週、教育缺位的問題。針對該情況,關嶺法院花江法庭向原告周某正及被告王某發制發《家庭教育令》,責令原被告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律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

  “以前孩子輟學不讀書,法院訴源治理只能去口頭勸導孩子父母,沒有法律上的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正式施行,表明‘家事有國法保護’。”關嶺自治縣法院花江人民法庭負責人周鋼説,“法律&&後,只要發出‘家庭教育令’,若未成年人父母仍不履行對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法院可根據實際情節依法作出處理。”

  庭審結束後,法院會向未成年人就讀學校、婦聯等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請各部門監督、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並定期向法庭反饋未成年人的父母執行義務情況,為法院依法作出處理提供現實情況依據。

  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以來,安順市發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法院將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切入點,對未正確實施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記者 向瑩)

[責任編輯: 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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