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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羅甸:保護區內飯館公然銷售野生魚,16名河長為何管不好兩條河?

2021-12-23 08:59:08  來源: 新華網

  在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明碼標價售賣野生魚,大修水電站、建大壩令斑鳠等特有魚類數量不斷減少……

  近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開展督察發現,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羅甸縣對蒙江壩王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不力,大肆興建水電站、水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導致被譽為“淡水魚之王”的斑鳠等特有魚類生存受到威脅。

  督察組在農家飯莊發現的野生魚。新華社記者 汪軍 攝

  保護區“生態魚”端上農家飯莊餐桌

  貴州與廣西交界處的羅甸縣,有一個特有魚類國家級保護區——蒙江壩王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督察組督察發現,這裏的一些農家飯莊公然售賣野生魚,並冠以“生態魚”“小肥魚”“小白魚”之名招攬食客。

  早在2009年,根據漁業法規定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有關要求,當時的農業部審定批準建立了57處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其中就包含蒙江壩王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該保護區位于珠江水係的紅水河上游、羅甸縣境內,總面積1277公頃,特別保護期為全年,主要保護對象為斑鳠,其他保護對象包括南方白甲魚、多耙光唇魚、大鱗細齒塘鱧等。這裏被視為一個特有魚類的種群基因庫。

  學名為斑鳠的淡水魚,因身上有芝麻狀斑點、身形像一把寶劍而被稱為“芝麻劍”。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2021年2月發布的公告,斑鳠(野外種群)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這種魚類,曾是當地農家飯莊的“招牌菜”。網絡上流傳一種説法:“不吃芝麻劍,枉自到羅甸。”不少外地人慕名前往,單價最高賣到每斤200元。

  2018年以來,羅甸縣農業部門每年一次對蒙江壩王河“國保區”開展水域生態環境監測。根據2020年最新的報告,近年來壩王河斑鳠呈減少趨勢。由于數量不斷減少,流域內的其他野生魚類被“嘗鮮者”盯上了。

  農家飯莊功能表標明野生魚價格,老板將菜名貼條遮掩。新華社記者 汪軍 攝

  督察組在當地一些村莊督察發現,多家農家樂打出主營“生態魚”“小肥魚”招牌,功能表上標明瞭具體價格,最低的單價88元/斤,最高的128元/斤。由于近期各方檢查力量介入,農家樂老板將招牌和功能表上的菜名貼條遮掩,但字跡仍可輕易識別。督察組走進一家飯莊,在冰箱裏發現了用塑膠袋分裝的野生魚,店家稱是購買的飼養魚,而實際上這些魚多為一寸來長的魚苗;後經鑒定,這是保護區流域內野生魚,重量約5公斤。

  督察組指出,列入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之後,水域全年禁止捕撈;斑鳠于今年被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更應嚴格保護。斑鳠以小型水生動物為食,如水生昆蟲、小魚、小蝦等,對保護區內水生動物進行捕撈,會影響斑鳠所在的食物鏈,進而威脅其生存繁衍,破壞整個保護區生態係統。

  涉水工程建設致魚類“育兒場”遭破壞

  蒙江壩王河“國保區”是貴州唯一以斑鳠為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區。專家指出,斑鳠之所以極其珍貴,是因為其産卵、繁殖的過程對天然水域的水質、流速等生態環境要求較高,很難人工繁育。

  羅甸境內河流屬珠江流域紅水河水係,河流交錯,碧波蕩漾,藍如寶石。流域面積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2條,擁有比較豐富的水能資源。

  目前,該流域裝機5萬千瓦以下的小型水電站有7座,主要分布在蒙江幹流和壩王河上。

  有關專家指出,由于監管缺位、勘測設計不合理、管理不到位和歷史遺留原因,羅甸縣小水電開發對蒙江壩王河“國保區”生態係統造成了破壞。水電站等涉水工程築壩攔水,致使斑鳠等特有魚類的“育兒場”遭到破壞,進而影響其繁衍生息。

  蒙江幹流上的上立亭水電站位于羅甸縣龍坪鎮境內,處于蒙江壩王河“國保區”核心區,早在1998年就開工建設。2018年,電站輾轉到了貴州浙貴源電力公司手中。督察組在現場看到,電站近期仍有施工痕跡,有的築水壩明顯有新增高痕跡。

  督察組現場發現電站築水壩有新增高痕跡。新華社記者 汪軍 攝

  2017年,在蒙江壩王河作為“國保區”建立的第七年,羅甸縣侵佔保護區“未批先建”八吝大壩。如今,總投資4.95億元的八吝大壩,因為沒有建設魚類洄遊通道,斑鳠等魚類不能正常産卵、繁育、索餌。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羅甸縣曾組織研究機構對小水電進行清理整改綜合評估,評估報告明確指出柏林電站、上立亭電站位于蒙江壩王河“國保區”核心區。不過,評估結論卻將這兩個水電站明確為“保留類”,既沒有列入“退出類”,也沒有列為“整改類”進行整改。

  16名河長為何管不好兩條河?

  對于蒙江壩王河“國保區”面臨的生態環保困境,各方檢查力量曾多次介入,羅甸縣政府還于今年2月發布公告在蒙江壩王河保護區全年禁漁,但始終未能見到明顯成效。

  督察組指出,“羅甸縣落實禁漁工作要求不力,監督執法不到位,蒙江壩王河保護區內非法捕撈食用野生河魚現象猖獗,‘禁漁令’未得到嚴格執行。”

  督察人員告訴記者,盡管當地相關部門也開展了執法工作,但捕撈、銷售野生魚的非法活動仍在發生,暴露出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的問題。生態環境保護不能只在口頭上重視,更不能“被人逼著走、推一步動一步”,必須舉一反三,增強自覺性、主動性。

  根據2019年印發的《羅甸縣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蒙江(省級河流)、壩王河(州級河流)設有鄉鎮級、縣級、州級河長等共16名,在職責、機制上應該説還是比較清楚的,但實際執行效果如何呢?

  羅甸縣一位河長(縣領導)告訴記者,平時一個季度到負責的河流巡查一次,對流域內生態、建築等方面進行巡查,如有問題,就向縣裏的河長辦報告。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認為,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認識不到位、措施不精準的問題。與此同時,各個職能部門沒有很好地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資訊溝通方面缺乏主動性。

  16名河長為什麼管不好這兩條河?有關人士指出,河(湖)長制不能光是挂個名,不能只是落在紙上,必須深入現場看、結合實際辦、用心用情管。

  為採取補救措施,減少已經建成的八吝大壩對“國保區”的影響,羅甸縣規劃建設集魚設施,將無法洄遊至急流區域産卵、繁育的斑鳠搜集後運回理想區域,初步預算建設費用需要600萬元。

  有關人士指出,羅甸縣在小水電開發、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盲目現象,論證不充分、程式不合規、監管不到位,導致遺留問題多、棘手問題多、處置難度大,教訓極為深刻。(記者 汪軍)

[責任編輯: 劉昌餘 欒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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